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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引導一批獨立學院重點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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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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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引導一批獨立學院重點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

          11月3日,教育部官網正式對外公布《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要求持續縮減本科高校舉辦的就業率低的專科高等職業教育規模,并在高職院校建立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設立學分銀行。

          高職

          探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培養模式

          對于本科高校舉辦的專科高職教育,《行動計劃》要求,持續縮減就業率(不含升學)低的專科高職教育規模,推動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轉型發展,引導一批獨立學院發展成為應用技術類型高校,重點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

          其中,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探索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實現形式和培養模式,屬于《行動計劃》分解出的65項工作任務之一,將于2016年底前出臺措施。

          學分

          設立學分銀行 開展學習成果積累與轉換試點

          學分積累與轉換方面,《行動計劃》要求,開展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積累、認定,建立全國統一、包含各類學歷和非學歷教育的學習者終身學習成果檔案,設立學分銀行。

          在堅持培養要求的基礎上,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成人高校、社區教育機構之間的學分轉移與認定。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研制“關于推進學習成果積累與轉換工作的指導意見”,《行動計劃》規定,該意見將于2016年出臺,至2018年底前,完成相關網絡平臺建設,并開展學習成果積累與轉換試點。

          教師

          探索營利性民辦高職院校實行職工持上市股

          《行動計劃》分解出的工作任務中,還包括鼓勵探索建立行業企業辦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教師年金制度,探索在營利性民辦高等職業院校實行職工持上市股。

          該任務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高職院校負責,《行動計劃》要求2016年出臺措施。

          此外,《行動計劃》還規定,高職專業教師每5年企業實踐時間累計不少于6個月,兼職教師數按每學年授課160學時為1名教師計算。原則上,55歲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學期至少講授一門課程。(記者許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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