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根據政研室、改革辦遴選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名額3:1的比例,確定了31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選(含筆試成績并列考生)。(名單詳見:《關于發布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研室、改革辦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公告》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黨政辦公新區綜合樓1701房間(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1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公開遴選審批(備案)表》原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或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印章,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還需加蓋自治區主管部門人事處(或政治部)印章。
3.已獲得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各學習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考生所在機關(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須由所在機關(單位)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機關(單位)公章。
5. 《 公務員錄用審批 表 》 、《選調生錄用審批表》或錄用文件復印件,復印件上須由所在地區組織人事部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6. 《公務員登記表》和任現職文件、任現職的《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復印件上須由所在地區組織人事部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7. 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張。
(四) 考生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 資格復審合 格者發放面試準考證;因資格復審不 合格或未按時限要求參加資格復 審導致遴選職位人選 缺額的 ,按筆試 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 遞補只進行一次 。
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于2016年1月24日(星期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形式及要求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為漢文制卷,須使用漢語言作答。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生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體檢
(一)體檢時間初步定于2016年1月26日上午(星期二上午)進行,根據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范圍人選,體檢人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為2:1。
(二)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階段出現缺額的,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同意,自治區黨委政研室、改革辦可以從相應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對所提交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信息不實,將取消其遴選資格。
(二)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及筆試成績接近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于2016年1月14日1月23日間保持移動電話暢通。
聯系方式
自治區黨委政研室、改革辦:0471-48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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