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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2016年高考網上報名12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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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2016年高考網上報名12月10日截止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了解到,新疆2016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將在2015年12月10日前結束,各地招生辦公室自行確定本地報名時間后將提前向社會公布。

          自治區招辦提醒,采集報名信息時,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嚴格按報名系統規定流程操作,完整、準確、客觀、真實地填寫網上報名信息,對本人填報的網上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的考生報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須妥善保管好本人填報信息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防止他人盜用。

          2016年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報名條件為:1.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讀三年的學籍檔案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按距離當年高考的時間計算,下同)。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報名條件為:1.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并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以上(含第三學年實習),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2.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必須有教育行政部門簽發的畢業證書,有其所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完整學籍并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三年以上(含第三學年實習),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3.中等職業學校在疆外招收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參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報名;4.未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在疆外招收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畢業后不得參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報名。

          其他考生報名條件為:高中階段隨父母調動需轉入疆內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須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有高二、高三兩年高中學籍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經地、州、市組織部門出具批準其父母調入新疆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或按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相關手續證明);在新疆出生落戶到外省區借讀(回原籍或親友所在地借讀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戶口必須長年在新疆,考生戶口沒有遷出新疆的經歷,且須有考生就讀中學所在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帶有學籍號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證明及經自治區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審核認定的考生借讀所在省區省級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出具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條件按照《關于印發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新疆參加普通高考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5號)和《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新疆參加普通高考方案實施細則(試行)》(新教基〔2013〕28號)執行。

          以下五類人員不得報名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除外);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據了解,2016年自治區繼續嚴厲查處利用假學籍、假戶籍等 投機報考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高考報名資格并在教育部 陽光高考網站平臺上公布。對組織或參與投機報考活動以及為偽造中學學籍檔案、空掛學籍等行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員,除將按照黨紀、政紀嚴肅查處外,還將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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