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教育(體)局,高新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學校,有關民辦普通高中學校: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5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考試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2級學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學校課程。考試科目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考查科目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
2013級學生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信息技術,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已經提前參加地理、生物、信息技術考試的2013級考生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可以再次參加考試,取兩次考試最高成績。2012級信息技術不合格考生可以申請信息技術科目重考。
青島市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從青島市以外初中學校轉入的學生、在青島市以外初中學校就讀回青島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青島市戶籍學生,需要參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試。
2.考試形式
思想品德實行開卷考試,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操作考試,英語口語和聽力實行上機考試,其他科目實行閉卷考試。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學校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考試管理規定(試行)》自行確定。
(二)考試日期安排。
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6月11日(星期四)-17 日(星期三),詳見附件1。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學校在4月7日(星期二)前完成。
(三)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試時間。
科目項目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生物 | 歷史 | 思想 品德 | 信息技術 | 體育與健康 |
原始分值 | 120 | 120 | 120 | 100 | 80 | 80 | 80 | 80 | 80 | 100 | 45 |
考試時間(分鐘) | 120 | 120 | 10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30 | ? |
(四)考試命題和閱卷。
1.命題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綜合性,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獨立思考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杜絕偏題、怪題。
2.各學科命題難易適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試題低、中、高三檔難度比例確定為4:4:2。具體內容見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說明。
3.加強閱卷工作管理。實行全市統一網上閱卷。建立閱卷人員回避制度,抽調各學科在職骨干教師參加閱卷工作。嚴格閱卷紀律,規范閱卷程序。加強閱卷點學校的管理,確保閱卷安全和質量。
(五)考務管理。
1.統一組織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含口語和聽力)、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信息技術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形式,統一閱卷。各區市不得再增加考試科目,不得組織其他形式的考試、加試、實驗操作測查等。
2.統一考號編排規則。為確保全市統一網上閱卷順利實施,學生考號統一為13位數字,編排規則為〔2位年度代碼〕+〔02〕+〔 2位區市行政區劃代碼〕+〔 1位類別代碼(9為9年級,8為8年級,7為萊西市7年級)〕+〔 2位考點學校代碼〕+〔 4位序號〕。
3.分區域組織考務。考務組織以及體育與健康考試等工作,市內三區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其他區市由各區市教體局分別組織。
4.經費。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費用全額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各區市要按照要求及時做好試卷、答題卡、英語口語和聽力人機對話考試及考務等經費結算。
(六)成績管理及使用。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是義務教育階段終結性考試成績,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8個科目考試成績以分數和等級(分ABCDE五個等級,E等級為不合格等級)兩種形式呈現,各科目等級劃分標準為:根據參加考試學生人數,成績從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
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3個科目以等級(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形式呈現。思想品德和信息技術科目以滿分的60%作為合格標準。體育與健康科目滿分為45分(過程管理30分,現場測試15分),學生過程管理達到18分以上(含18分)并且現場測試達到9分以上(含9分)方為合格。
考查科目成績以等級(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形式呈現。
學生可通過網上查詢系統免費查詢本人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學校、教師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
(七)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
學生考試科目、考查科目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均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準予畢業,頒發初中畢業證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初中學校組織補考,補考合格者準予畢業,頒發初中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證書。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頒發義務教育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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