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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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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

           > 浙江

           >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圖)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省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學院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優化應用型人才的選拔機制,學院將在2016年繼續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工作。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秀人才。

          一、選拔對象

          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批次及專業

          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60名,其中一批提前批理科10名;二批提前批文科20名,理科3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見下表: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1

          三、報名條件

          (一)第一批提前批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第一批提前批: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6門及以上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P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4門及以上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包括團體或個人)。

          (二)第二批提前批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第二批提前批: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4門及以上為A等或者A等與B等之和為8門及以上,其余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P等;

          2.綜合素質評價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一者:

          (1)藝術特長類: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測試并獲二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西洋管樂器可放寬至B級證書)。

          (2)體育特長類: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跆拳道、田徑、健美操項目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或高中階段參加由地市級(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體育主管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并獲上述項目前三名(包括團體或個人)。

          (三)符合第一批提前批報名條件者,可兼報第二批提前批。

          四、報名方式

          (一)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2月26日—3月7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可登錄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填寫并打印《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三)所有書面申請材料用A4紙打印、以《浙江大學城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不需另加封面。

          書面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州街51號,郵編:310015),并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材料概不退還。

          書面申請材料具體如下:

          1.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的證明;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5.身份證復印件;

          6.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800字左右;

          7.能體現個性特長的其他證明材料。

          五、選拔程序

          (一)書面評審: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獲得的榮譽與獎勵和書面個人陳述三方面確定書面評審成績,滿分為100分。符合報名條件中規定的藝術或體育特長條件,經特長專家組認定為特長生的,另給予特長分(滿分15分),計入書面評審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二)書面評審結束后,根據書面評審成績分別按文理科擇優確定進入綜合測試環節的考生名單,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進入綜合測試環節的考生人數一般分別不超過文理科招生計劃數的6倍。

          (三)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學習潛質,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符合報名條件中規定的藝術或體育特長條件,經特長專家組認定的特長生,可申請參加素質特長附加測試。根據特長測試情況給予不超過15分的文體特長分,綜合測試得分加文體特長分超過100分時,按100分計。

          (四)綜合測試結束后,分別按不超過文理科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考生可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六、錄取辦法

          (一)報考第一批提前錄取招生計劃的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6年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報考第二批提前錄取招生計劃的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6年高考二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或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否則無效。

          (二)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院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學院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三門主要科目A等計15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四)專業投檔辦法:學院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投檔基準線,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投檔,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錄取到未滿專業,直到滿額。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七、相關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7日下午16:00;

          (二)材料郵寄時間: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7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三)學院書面評審時間:3月8日—3月16日;

          (四)書面評審結果查詢及綜合測試通知書打印時間:3月17日—3月22日;

          (五)學院綜合測試時間:3月27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7日起。

          八、收費標準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在綜合素質測試當天以現金形式繳納;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九、其他

          (一)學院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二)學院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1-88285768。

          (三)學院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十、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zucc.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zucc.edu.cn?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網址:http://swyt.zucc.

          edu.cn/AppMain.jsp

          通訊地址: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湖州街51號,郵編310015)

          聯系電話:0571-8801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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