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1月12日,安徽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記者了解到,安徽鼓勵高職院校積極開展分類考試招生,遴選適合分類考試招生的專業,擴大專業面和計劃數。中職學校畢業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和社會群體考生皆可參加分類考試,未被錄取考生仍然可以參加高考及錄取。
通知要求各院校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在總結以往自主招生工作的基礎上,遴選適合分類考試招生的專業,擴大專業面和計劃數;按照分類招生和特色辦學的原則,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各院校在編制分類考試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時,要統籌考慮中職畢業生升學需求。
安徽鼓勵辦學條件好、社會聲譽好的高職院校積極開展分類考試招生。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已立項建設的16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考生報名數不少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80%,參加考試人數不少于當年招生計劃的60%。這將作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考核的必備條件。
據了解,安徽堅持擴大招生對象。凡具有我省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都可以報名參加分類招生考試。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考生須參加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后,自主選擇報考若干所高職院校。全省統一組織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統一劃定文化素質資格線,達線考生方可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院校針對中職學校畢業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和社會群體考生的特點,分別組織進行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招生院校根據招生章程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在本校網站公示。考生可在本人取得預錄取資格的院校中自主選擇一所確認錄取。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高職院校要對已被錄取的考生實施協同培養。各院校要根據招生對象和專業的不同以及就業需求,分別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單獨編班培養。實施校企協同培養,鼓勵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在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強化校企協作,邀請企業深度參與,共同制定教學計劃,共同確定課程,共同安排實習實訓等。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積極推進中高職銜接。
據悉,參加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的高職院校2016年2月底前要將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含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大綱)以正式文件報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核準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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