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符合云教〔2013〕7號和怒教發〔2013〕97號文件規定,截止到2013年3月28日在崗、現仍在崗(并按規定已轉為臨聘教師),有教師資格證、師德良好、身體健康、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無違法違紀行為的公辦中小學在崗代課教師。
招聘程序
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州教育局政務網站上發布。同時,由各縣教育局負責把招聘信息通知到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崗代課教師所在學校和個人。
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州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既符合條件的在崗代課教師填寫《怒江州在崗代課教師擇優招聘為公辦教師考試報名表》(貼照片)一式叁份,到現任教學校、鄉鎮中心校、縣教育局逐級審核報考資格后到州教育局報名,現場報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是:①《怒江州在崗代課教師擇優招聘為公辦教師考試報名表》一式叁份;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州教育局對報名人員的有關材料和證件進行終審;③交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片3張。
不按規定時間到現場報名的人員,一律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機會。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現任教學校、鄉鎮中心校、縣教育局逐級審核,州教育局進行終審。
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形式進行。具體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州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5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以及心理學、教育學、教學教材法規等知識。
1.考試時間:2016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30(星期天)。
2.考試地點:考試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準考證領取:2016年1月22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到州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
聘用
1.筆試結束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州教育局向社會公布考生筆試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名單。
2.考核考察:由各縣教育局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助。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基本檔案完善等。并將考核考察合格者人員名單加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縣教育局公章后分別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州教育局,對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額經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與縣教育局同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州教育局審批后,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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