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2016年《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首頁 > 

          公務員

           > 2016年《福建省省...

          2016年《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暫行辦法》出臺背景

          為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根據原國家人事部等八部委統一部署,我省2006年起啟動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每年招募約5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實施,拓寬了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渠道,為我省農村基層輸送一大批高素質人才,改善了農村人才隊伍結構,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為了進一步加強“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管理服務,促進“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健康成長,保證“三支一扶”計劃順利實施,根據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二、《暫行辦法》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共分九個部分,對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各環節管理服務工作進行了規范。

          第一部分,總則。出臺《暫行辦法》的目的,界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身份和本《暫行辦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部分,管理服務機構與職責。省、市(縣、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及省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所在服務單位職責。

          第三至第八部分,對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的招募派遣、日常管理、政策待遇等各環節管理服務,特別是安全健康管理作出規定。

          第九部分,附則。明確本《暫行辦法》的解釋主體和執行時間。

          三、《暫行辦法》政策亮點

          《暫行辦法》充分總結了我省“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十年來管理服務工作經驗,吸收借鑒了兄弟省(區、市)“三支一扶”計劃和我省其他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在管理服務方面好的做法,政策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全面全程規范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組織招募和管理服務工作。《暫行辦法》對組織招募對象、條件,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院校考核、人選確定、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予以規范;對協議簽訂、調整和解除,日常管理等予以明確。

          (二)突出畢業生安全健康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各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在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職責、工作制度和“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遵守的工作紀律,從制度上全面強化在崗“三支一扶”畢業生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三)首次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崗培訓、請銷假、休假作出規定。《暫行辦法》明確了“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崗期間享有接受培訓的權利,并對請銷假、休假作出規定。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