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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嚴控高校藝術團招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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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嚴控高校藝術團招生規模

          21日,教育部部署2016年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要求各有關高校按照寧缺毋濫、擇優錄取的原則,切實提高選拔質量,嚴格控制招生規模。

          教育部要求高校藝術團招生規模不得超過試點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原則上僅面向高校組建的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團。未設立藝術團的試點高校不能安排相應藝術團招生,不得招收與藝術團需要無關的藝術特長生。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錄取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對于少數藝術團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錄取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藝術團招生計劃的15%,按不超過擬錄取考生數的2倍確定公示名單。

          教育部要求,有關試點高校要按照結合本校發展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制訂本校藝術團招生計劃、招生考試辦法、錄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最低要求方案等。

          此前,教育部提出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要更加嚴格規范。要求錄取期間各省(區、市)和高校不得為了完成招生計劃而降低初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高校,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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