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起的,參加由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干警招錄考試。錄取后到大學深造兩年,國家統一發放生活補助,免交學費,畢業即獲得公務員編制和到報考崗位工作,崗位有法院、檢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獄警。
政法干警招錄計劃主要包括:招錄單位名稱、招錄資格條件、招錄數量、招錄培養院校、招錄專業等內容。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所附培養計劃表確定的專業、數量等制定招錄計劃。
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教育部門分別制定并向社會發布。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并將報名庫通過“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專網”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
【常見問答】:
一、政法干警考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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