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日本大學院學制及留學制度
在日本大學院有修士課程(注:即中國的碩士)和博士課程。
日本修士課程:修業年限2年
日本博士課程:修業年限5年,分為前期課程(2年。相當于上述修士課程)和后期課程(3年)。但醫學、齒學記獸醫學的博士課程(修完6年醫·齒·獸醫學部的課程后升學)的修業年限為4年。也有設置5年連貫制的博士課程和只有后期3年博士課程的大學院。
國外大學畢業的留學生,大多數是經過研究生、聽講生/科目等履修生階段的學習后再參加大學院的考試。個別情況下,研究生、聽講生/科目等履修生同時被大學院或學部接收。
什么是研究生:其制度和名稱(或稱研修生/研修員)因學校而異,不能獲取學分。要成為大學院的正式學生必須參加考試。
什么是聽講生/科目等履修生:聽講特定的科目,聽課資格及允許聽講的科目數(學分)等都因各大學院研究科而異。也有作為科目等履修生可獲取學分的制度。(因本書沒有涉及到各大學院研究科是否設有聽講生/科目等履修生制度,請直接咨詢各大學。)
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入管法)規定:外國人作為研究生或聽講生接受教育時,「根據其接受教育的教育機構舉行的入學選考取得入學許可,并在該教育機構一周聽課10小時以上」可獲取「留學」的在留資格。另,一直以來一個科目計算為2小時,但是從1994年開始,被指出所在大學制度允許的范圍內,實際聽課時間應在一周10小時(600分鐘)以上。
日本的大學通常從4月到次年的3月為1學年度,4月入學。研究生、聽講生科目等履修生的話,也有可以10月入學的大學。
另外上課時主要使用日語,雖然在研究生階段英語授課的地方增加了,但還是很少。因此需具備能理解上課內容的日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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