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市財政局2007年10月30日發布調整中職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通知:商貿、財經與社會公共事務類1500元;土木水利工程、交通運輸、信息類1600元;文藝與體育(B)類1700元,農林、資源與環境、能源類2000元;加工制造類2100元;醫藥衛生類2200元;文化與體育(A)類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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