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同濟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首頁 > 

          高中

           > 同濟大學普通高中學生...

          同濟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同濟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精神,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依據《國務院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以及《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結合本校特點,自2017年起,同濟大學將在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特制定本使用辦法。

          二、基本原則

          1.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評價的基本價值取向,嚴格規范評價程序,強化有效監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2.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眼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注重考察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體現本校人才培養特色

          基于同濟大學的辦學特色,我校以“知識、能力、人格”全面發展的創新型人才為培養目標,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品德修養,著力選拔和培養符合本校人才培養目標需要的拔尖人才。

          4.構建科學選才制度

          增加學生選擇權,促進科學選才,建立多元多維評價體系,科學評估學生綜合素質狀況,增強高等學校與學生相互選擇的多樣性和匹配度,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三、主要內容

          1.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

          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表現,包括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

          2.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

          學生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科特長和學習興趣等。

          3.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

          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等。

          4.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學生的想象力、創新意識,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動手操作能力,實踐體驗經歷,創新與實踐活動成果/作品等。

          結合同濟大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綜合素質評價重點考察內容如下:

          (1) 獨立探究、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依據研究性學習經歷與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等信息;

          (2) 專業興趣和學科特長。主要參考學生學科類、科技類等市級及以上獎勵(證書),自我介紹及其附件等信息;

          (3) 學習能力。主要參考高中前五個學期的基礎型課程成績(含百分位成績);自主選修學習情況等信息;

          (4) 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主要依據參加志愿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的情況等信息;

          (5) 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主要參考學生藝術活動和體育(比賽)等市級及以上獎勵(證書)及個人作品等信息。

          四、使用范圍與使用辦法

          1.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中的使用

          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價,并折算成一定比例納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同時綜合評價信息中的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型課程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

          2.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

          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直轄市),要向我校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初審和面試環節的重要參考資料。

          3.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的使用

          在專業錄取環節遇到同分現象和考生進校后專業錄取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予以錄取。

          4.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其他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使用

          在各類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時,綜合素質信息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依據。

          5.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校園活動中的使用

          在各類具有發掘學生創新潛質和學科特長的校園活動中,最后的評價或評獎將參考綜合評價信息情況。

          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中,我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并采用等級評定的方式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信息進行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校測結果的重要參考依據。

          在自主招生中,我校將在材料初審環節,將綜合素質信息作為重要的參考依據,遴選專業(類)興趣、學科特長突出的考生。

          在普通高考錄取中,我校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在專業錄取環節遇到同分現象和考生進校后專業錄取時的主要參考依據,判斷考生的興趣特長。

          在各項校園活動中,我校開展與專業相關的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踐等活動(比賽),活動的評價結果(證書)等將在自主招生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時作為重要的參考依據。

          五、相關說明

          1. 本辦法經同濟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

          2. 本辦法將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官網和同濟大學官網同時公布,并在同濟大學招生簡章中予以說明。

          3. 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8月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