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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優質高中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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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優質高中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

          教育部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后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關于改革招生錄取辦法,《意見》提出,試點地區要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選擇部分科目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除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外,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確定其他具體科目及數量,防止群體性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要將體育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級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

          有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門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計分科目的機會,發揮學科優勢,促進學生發展興趣愛好。試點地區要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后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試點之外的其他地區,可以繼續按照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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