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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廣州異地中考申請4月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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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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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廣州異地中考申請4月開始

          廣州市教育局近日下發《關于做好2017年東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報考普通高中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在東莞市初中應屆畢業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東莞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即中考),在填報志愿時,均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如果還希望報考市內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經過認定后才具有報考普通高中資格。

          符合報考普通高中資格的隨遷子女可以報考劃出一定的招生名額用于招收符合認定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

          認定條件與去年基本一致

          至于隨遷子女報考普高的具體認定條件,今年與去年基本一致。根據《通知》要求,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報考普通高中資格的認定時限至2017年8月31日,即截至2017年8月31日,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東莞市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其父親或母親經東莞市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持有在東莞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三年或以上、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三年或以上。

          申請受理時間表

          4月20日前,申請人填好《2017年東莞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資格認定申請表》(可登錄東莞教育網進行下載),并到子女在讀學校提交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月25日前,如有申請人在本省外市參保或在東莞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不足三年而需補充其他證明材料的,各學校須將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匯總后交到本鎮(街、園區)宣教辦(局)。市直屬學校直接進行匯總。

          5月5日前,各職能部門審核。

          5月20日前,市教育部門向社會公示符合資格認定條件的隨遷子女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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