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陜西、青海,青島等六省(區)、市在京簽署開展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國際合作備忘錄。
根據合作備忘錄,教育部和六省(區)、市將統籌協調國內外優質資源,以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構建一帶一路教育共同體為總體目標,以提供人才支撐、促進民心相通、實現共同發展為重點任務,大力開展更大范圍、更高水平、更深層次的教育國際合作交流,培養大批共建一帶一路急需人才,努力形成攜手同行、頂層設計、政策傾斜、重點突破的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國際合作新局面。
據悉,2016年7月,教育部發布了《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2016年9月以來,教育部先后與甘肅、寧夏、福建、貴州、云南、海南、新疆、廣西等8省(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2017年,為做好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預熱,教育部將推進與剩余戰略節點省份的簽約工作,全面搭建省部共建合作推進平臺。經與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陜西、青海以及青島市等六省(區)、市人民政府磋商,集中舉行本次《開展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國際合作備忘錄》簽約儀式。
通過省部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國際合作平臺簽約,基本構建了推進共建一帶一路教育行動總體工作格局。一是基本實現與一帶一路主要節點省份共建教育行動國際合作平臺的全覆蓋。包括本次簽約的6省(區)、市在內,共與14個省(區)、市簽約,與主要節點省份的一帶一路教育行動網基本形成。二是重點開展七方面支持。教育部在宏觀指導、雙向留學(課程)、涉外辦學、國別與區域研究、人文交流、能力建設、平臺建設等七個方面予以實質性重點支持,引領與推動簽約單位發揮其區位優勢和地方特色,協作推進一帶一路教育行動。三是推動數百個項目建設。省部共建簽約設計了數百個項目,將聚力合作,全面推進一帶一路教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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