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召開教育系統加強工作作風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會議,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系統工作作風和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深圳規定,健全激勵教師成長柔性機制,加強教師理想信念教育、形勢政策教育,定期調查分析教師思想狀況;健全師德監督機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社會團體,教師學術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學生等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機制,及時反映教師、學生、家長對師德師風的意見;加強社會監督,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建立師德師風監督投訴平臺。
深圳明確,對教師失德違紀行為“零容忍”,查處“學錢交易”行為,對違規者視情節取消評優晉級資格、撤銷榮譽稱號,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并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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