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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百科:初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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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百科:初試時間

          研究生初試日期是由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的,12年—14年每年的考研初試時間為1月的第一個周六日,15年16年17年18年連續四年的考研初試時間均為12月的最后一個周六日。

          一般而言,若無重大事故,考研初試時間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具體時間請考生關注國家教育部官方網站。

          2017年9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第六章關于2018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初試規定如下:

          第六章 初 試

          第三十一條 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第三十二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條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體育、應用心理、文物與博物館、藥學、中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公共衛生、護理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

          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等專業學位碩士初試第三單元業務課一設置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供試點學校選考,滿分為150分。

          第三十四條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試題由招生單位自主選擇使用;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既可選用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

          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業務課科目由招生單位按一級學科自主命題。

          第三十五條 招生單位必須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確定考試科目并使用相關試題。

          第三十六條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5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筑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由考點和招生單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條 初試的組織工作和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及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單獨考試須由招生單位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考點組織進行。

          第三十九條 因試卷錯寄、漏寄、郵遞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無法正常考試的考生可參加補考。

          補考程序為:招生單位將初步審查同意補考的考生姓名、報考單位、補考科目及補考原因一一寫明,報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批準后,自行安排或協商有關考點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補考。

          各補考科目均由招生單位命題。補考試題的形式和難易程度應與原試題相一致。

          補考一般安排在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進行,具體時間由相關招生單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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