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福建:關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 級)課程實施工作通知

          首頁 > 

          工作

           > 福建:關于做好普通高...

          福建:關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 級)課程實施工作通知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 級) 課程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福州一中,福 建師大附中: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6〕20 號),我省從 2018 級高中學生開始進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發展素質教育,平穩實現課程教學與考試評價改革有機銜接,我廳委托省教研室組織省普通高中學科課程教學指導委員會研究提出普通高中(2018 級)課程實施對接意見。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明確目標定位。普通高中教育是在義務教育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國民素質、面向大眾的基礎教育,擔負著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為學生適應社會生活、高等教育和職業發展作準備,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的重要任務,必須進一步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核心素養,使學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會責任感,具有科學文化素養和終身學習能力,具有自主發展、溝通合作能力的培養目標。

          (二)積極穩妥過渡。根據國家課程教材保持不變的實際情況,2018 級高中學生總體繼續適用教育部 2003 年印發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普通高中學科課程標準》,使用現行國家課程教材,并積極滲透高中新課程新理念和高考綜合改革新要求,優化課程模塊教學開設要求,突出學科核心素養,實現課程教學與考試評價改革有機銜接、平穩過渡。

          (三)統籌謀劃安排。樹立高中課程教學整體設計理念,按照國家課程設置要求,對接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并根據學生畢業、升學的差異化需要,統籌協調課程安排、學生自主選課與學業水平考試、“文理不分科”新高考模式之間關系,制定適用于 2018 級學生的課程校本化實施規劃和教學計劃,注意避免同一學期并行開設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過多,確保教育教學正常有序開展。

          二、課程設置

          (一)學制和課時

          1. 普通高中學制三年,每學年 52 周,其中教學時間 40 周、社會實踐 1 周,假期(含寒暑假、節假日等)11 周。校歷由各設區市根據每學期實際教學時間擬定下達。

          2. 普通高中每周 35 課時,每課時 45 分鐘。學校實施教育教學改革實踐探索,確需調整課時時長的,要在保證科目及每周教 學時間總量均不突破的前提下,充分論證、制訂方案,并經設區市教育局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長短課時相結合教學。

          3. 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和國家課程教材容量,一般 1 個模塊教學時間 36 課時可獲得 2 學分,1 個專題教學時間 18 課時可獲得 1 學分。模塊教學時間安排一般為 18 課時的倍數。

          (二)課程設置與學分安排

          1.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Ⅰ、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其 中選修Ⅰ課程包含選修Ⅰ(A)和選修Ⅰ(B)兩個部分。

          必修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含八個領域之下各個科目、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是打好共同基礎、促進全面 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所有普通高中必須全部開設、學生必須全部 修習的課程。學生在必修課程的學習中必須獲得 116 學分。

          選修Ⅰ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在共同必修的基礎上,各科按照課程標準分類別、分層次設置若干選修模塊供學生選擇,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學校要根據自身實際盡量開設相應的選修模塊, 其中選修Ⅰ(A)是現階段所有學校必須開設的模塊,學生必須從中選擇相應模塊修習,滿足畢業和升學需要。選修Ⅰ(B)是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的模塊,適應學生不同潛能和發展需 要,滿足社會對人才多樣化的需求。學生在選修Ⅰ課程中至少應 獲得 22 學分。

          選修Ⅱ課程由地方、學校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科技、文化發展的需要和學生的興趣開發若干模塊,學生按照畢業或升學修 習以及個性化發展特殊需要進行選擇。學生在選修Ⅱ課程中至少 應獲得 6 學分。

          普通高中課程學分分配表詳見附件 1。

          2.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等國家規定課程,以及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體育與健康由 11 學分調整為 12 學分,高中三個學年必須每周至少安排 2 節,并提供模塊供學生自主選擇;

          新增的 1 學分課時應重點用于綜合防控近視,可通過健康知識教育與運動技能教育相結合形式進行。

          必修和選修Ⅰ課程的每個模塊通常為 36 課時,學生學習一個模塊并通過考核,可獲得 2 學分。其中,體育與健康、藝術(或

          音樂、美術)每個模塊原則上為 18 課時,相當于 1 學分;也可靈活處理模塊內容,按 0.5 個學分組織學習,增加課程豐富性。學生高一高二學年在所有學習領域都應獲得一定的學分,以防止過早偏科,有利于全面發展。選修Ⅰ(B)和選修Ⅱ課程應在各學期適當分散安排,原則上可從高一年級開始安排,課程考核由 學校自主實施。

          普通高中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學習并考核合格,方可獲得相應學分。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為 144 學分,其中,必修課程 116 學分,選修Ⅰ課程不少于 22 學分,選修Ⅱ課程不少于 6 學分。其中,綜合實踐活動主要通過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 會實踐等方式實施。學校要積極組織學生開展科技創新、研學旅 行、社會調查、野外考察、職業體驗、黨團活動、公益活動、志愿服務等活動,保證學生至少應完成 2 個研究性學習課題或項目(以開展跨學科研究為主),并按要求修滿學分。

          3. 根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閩教基〔2016〕53 號),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 14 門科目均設置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 4 門科目另設實驗(實踐)操作測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6 門科目另外設置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范圍為各科目必修學分要求的內容,等級性 考試范圍為必修和選修Ⅰ(A)的內容。

          準備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除須修滿語文、數學、外語學科的必修和選修Ⅰ(A)課程學分,還應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招生要求,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 6 門科目中自主選擇 3 科作為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修滿必修和選修Ⅰ(A)課程學分,還可選擇其他感興趣的學科課程模塊進行修習。有關模塊教學開設暫行要求見附件 2。

          4. 綜合各學科特點及學制要求,高中各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不得提前報考。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在省級確定的考試安排表中選擇參加相應學科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時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6 門科目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統一安排在高三年級下學期(具體另行通知)。

          三、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有效銜接各項改革任務,建立工作機制,精心組織部署,切實推動高中學校 落實主體責任,研究制定符合國家課程實施規范、對接高考綜合 改革要求、體現校情學情的學校課程實施方案,認真開展教師培訓,確保教育教學改革科學規范、穩妥有序推進。

          (二)優化課程實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部門要指導學校全面執行本通知確定的學分及課程開設要求,科學安排每學期授課科目,開齊開足必修課程和選修Ⅰ(A)課程,強化選修課程和實踐活動課程,控制高一學年必修課程及并行開設的科目數量,重視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通用技術、綜合 實踐活動等課程教學,深入開展研究性學習,合理安排日常教學與復習備考節奏,嚴禁盲目趕超教學進度,形成必修選修有機銜接、適應學生發展的課程實施機制。

          (三)創新教育教學管理。各地要指導學校以強化教學常規為基礎,構建行政班與教學班有效銜接的管理機制,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手段,探索建立課程安排、教師調度、班級編排、學生管理等教育教學信息化管理新模式。學校制定符合實際的學生發展規劃方案,編制各學科課程說明與選課指南,建設學生發展指導校本課程,有效銜接高等教育,注重家庭和社會深度參與, 深入實施學生發展指導和選課指導;要充分尊重學生選考科目學習選擇權,不替代選擇等級性考試科目。各地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門要組織研修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2017 年版)》和高考考試大綱及其說明,科學把握教學深廣度,探索實踐學科核心素養及其實現路徑,提高課程實施成效。

          (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各地各校要按照高中新課程實施要求和高考綜合改革精神,開展全員培訓,滿足學校課程改革、教學管理改革的需要。要對照省級達標高中評估新標準,盡快測算資源配置缺口,提請當地政府加大條件保障力度,抓緊落實公辦高中生均公用經費省定標準,統籌師資調配,逐校形成三年財政投入規劃。要重點配足配好高中學科教師和實驗員,配足配齊必要的教學用房和實驗(實踐)教學設施設備,提高學校課程實施基礎能力。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校要組織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教研人員和教師學習領會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總體部署,準確理解《福建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 價實施辦法(試行)》等重要文件精神,面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營造良好氛圍,為穩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奠 定堅實基礎。

          附件:1.福建省普通高中課程學分分配表(適用于 2018 級)

          2.福建省普通高中課程模塊教學開設暫行要求(適用 于 2018 級)

          福建省教育廳

          2018 年 8 月 30 日

          (主動公開)

          附件 1 福建省普通高中課程學分分配表(適用于 2018 級)

          學習領域 科 目 必修 選修Ⅰ 選修Ⅱ
          學分 總課時 學分 總課時
          語言與文學 語文 lO 180 根據社會對人才多樣化的需求,適應學生不同潛能和發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礎上,各科課程標準分類別、分層次設置若干選修模塊, 供學生選擇。 學校根據當地社 會、經濟、科技、文化發展的需要 和學生的興趣,開設若干選修模塊, 供學生選擇。
          外語 10 180
          數學 數學 10 180
          人文與社會 思想政治 8 144
          歷史 6 108
          地理 6 108
          科學
          物理 6 108
          化學 6 108
          生物 6 108
          技術 信息技術 4 72
          通用技術 4 72
          藝術 藝術 音樂 6 3 108 54
          美術 3 54
          體育與健康 體育與健康 12 216
          綜合實踐 研究性學習 14( 至 少 4 個學分須在課內實施) ≥72
          社區服務 2 ?
          社會實踐 6 ?
          高中畢業要求 ≥144 學分 ≥2268 課時 116 學分 ≥1764 課時 ≥22 學分 ≥396 課時 ≥6 學分 ≥108 課時
          附件 2 福建省普通高中課程模塊教學開設暫行要求(適用于 2018 級)

          學習領域 科目 必修課程 選修Ⅰ課程 說 明
          必須開設的模塊(A) 創造條件開設的模塊(B)
          語言與文學 語文 語文 1~5 選修課程系列1~5 的所有模塊 (可在 8 學分課時內統籌模塊內容開展教學) ? 1. 必修課程“閱讀與鑒賞”要開設“群文閱讀專題”(高一年級分散安排, 教學時間總量為 2 周)和“整本書閱讀專題”(高一至高二年級分散安排, 教學時間總量為 2 周)。 2. 選修課程系列 1 建議開設“古詩比較閱讀專題”“散文比較閱讀專題”, 系列 2 建議開設 “小說比較閱讀專題”,系列 5 建議開設 “文化論著比較閱讀專題”。
          英語 英語 1~5 選修課程系列Ⅰ的英語 6~8 選修課程系列Ⅰ的英語 9~11 其他語種的模塊開設要求,按照相應語種的統一高考考試大綱有關規定執行。
          數學 數學 數學 1~5 1. 系列 2(選修 2-1、選修 2-2、選修 2-3) 2. 系列 4 的部分內容(4-4 坐標系與參數方程、4-5 不等式選講) 1. 系列 3 各個專題 2. 系列4 中除必須開設的2 個專題以外的專題 1. 在學校應創造條件開設的模塊中,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已開設的專題外,建議各校應至少再開設 2 個專題供學生選擇。 2. 有條件的學校應該開設大學先修課程供學生選擇。
          學習領域 科目 必修課程 選修Ⅰ課程 說 明
          必須開設的模塊(A) 創造條件開設的模塊(B)
          人文與社會 政治 思想政治 1~4 國家和國際組織常識 1. 科學社會主義常識 2. 經濟學常識 3. 生活中的法律常識 4. 科學思維常識 5. 公民道德與倫理常識 ?
          歷史 歷史 1~3 1. 選修 1: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2. 選修 4:中外歷史人物評說 1. 選修 2:近代社會的民主思想與實踐 2. 選修 3:20 世紀的戰爭與和平 ?
          兼跨人文與社會、科學 地理 地理 1~3 1. 選修 3:旅游地理 2. 選修 6:環境保護 1. 側重自然領域: 選修 1:宇宙與地球選修 2:海洋地理 選修 5:自然災害與防治 2. 側重人文領域: 選修 4:城鄉規劃 3. 側重技術領域 選修 7:地理信息技術 ?
          科學 物理 1. 物理 1 2. 物理 2 3. 選修 3-1 選修 3-1、選修 3-2、選修 3-3、選修 3-4、選修 3-5 1. 選修 1-1、選修 1-2 2. 選修 2-1、選修 2-2 3. 選修 2-3 選修 3-1 模塊的 2 學分為必修學分,合格性考試適當降低要求;等級性考試必須完整掌握選修 3-1 模塊全部要求,及選修 3-3、選修 3-4 的部分內容。
          化學 1. 化學 1 2. 化學 2 3. 化學反應原理 1. 化學反應原理 2. 有機化學基礎 3. 物質結構與性質 1. 實驗化學 2. 化學與技術 化學反應原理的 2 學分為必修學分,合格性考試適當降低要求,等級性考試必須完整掌握模塊全部要求。
          學習領域 科目 必修課程 選修Ⅰ課程 說 明
          必須開設的模塊(A) 創造條件開設的模塊(B)
          科學 生物 生物 1~3 選修 3:現代生物科技專題 1. 選修 1:生物技術實踐 2. 選修 2:生物科學與社會 ?
          藝術 音樂 1. 音樂鑒賞 2. 在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中任選至少 1 個模塊 ? 在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中,開設必修課程以外的其他模塊 1. 必修課程中,除音樂鑒賞外,學校須提供多個模塊供學生選擇至少 1 個模塊,并實行跨班選課、分項走班教學。 2. 對于具有較強音樂能力并愿意在音樂方面繼續發展的學生,在獲得必修學分后,鼓勵選修其他模塊,或繼續深化歌唱、演奏、創作模塊的學習。
          美術 1. 美術鑒賞 2. 在繪畫、雕塑、設計、工藝、書法、篆刻、攝影 /攝像、電腦繪畫/電腦設計模塊中,任選至少 2 個模塊 ? 在繪畫、雕塑、設計、工藝、書法、篆刻、攝影/攝像、電腦繪畫/電腦設計模塊中,開設必修課程以外的其他模塊 1. 必修課程中,除美術鑒賞外,學校須提供多個模塊供學生選擇至少 2 個模塊,并實行跨班選課、分項走班教學。 2. 對于愿意在美術方面繼續發展的學生,在獲得必修學分后,鼓勵選修其他模塊,或在現有模塊中拓展學習深度或廣度。
          體育與健康 體育與健康 在健康教育專題系列中,選擇 1 個模塊;在田徑類項目系列中,選擇 1 個模塊 在球類項目系列、體操項目系列、田徑項目系列、水上或冰雪項目系列、民族民間體育項目系列、新興運動項目系列中, 選擇 2~5 個項目 ? 1. 在必須開設的選修Ⅰ(A)課程模塊中,學校須至少開設 2 項,實行跨班選課、分項走班教學。 2. 對于有體育特長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完成必修 12 學分的基礎上, 再選擇 5 個學分進行學習。
          學習領域 科目 必修課程 選修Ⅰ課程 說 明
          必須開設的模塊(A) 創造條件開設的模塊(B)
          技術 信息技術 1. 信息技術基礎 2. 在選修 1~4 中至少任選 1 個 ? 在選修 1~4 中,選擇開設其他若干模塊 ?
          通用技術 1. 技術與設計 1 2. 技術與設計 2 ? 在選修 1~7 中,任選若干模塊 1. 各校應盡可能開設若干個選修模塊供學生選擇。 2. 建議學校將選修 1 和選修 5 模塊列為優先開設模塊,農村學校應開設選修 4 模塊。
          說明:1.本“暫行要求”中,各學科課程模塊均按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標準(2003 年版)》執行。

          2. 本“暫行要求”所列各學科的必修課程,是學生畢業、升學必須全部修習的課程,必須全部開設。

          3. 語言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四大學習領域涉及的 9 門學科,學校必須開設選修Ⅰ(A)課程模塊, 滿足參加統一高考及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學生的學習需求;對于僅需畢業或參加高職院校招考的,學校可統籌安排學習內容,并確保選修Ⅰ課程安排不少于 22 個學分。

          4. 藝術、體育與健康、技術等三大學習領域涉及的 5 門學科,學校須為所有學生開設本“暫行要求”所列的所有必修課程、選修Ⅰ(A)課程模塊。

          5. 學校要創造條件開設各學科目的選修Ⅰ(B)課程模塊,推進多樣化特色辦學。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