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通知要求重點高校2019年繼續實施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查字典小編整理了“教育部:采取降分錄取等優惠措施,增加貧困地區考生錄取機會”相關資訊,關注一下~
4月9日,教育部發布通知,要求重點高校2019年繼續實施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通知》多次提到,采取降分錄取等優惠措施,增加考生錄取機會,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學生報考須具有定向區域連續三年戶籍并實際就讀
據悉,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地方專項計劃為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通知》顯示,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布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20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報考條件上,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要求,學生須同時具備:(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而地方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專項計劃招生在本科批次前開始投檔錄取
招生錄取方面,《通知》要求,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在本科一批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將未完成的專項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方式錄取或調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
《通知》對資格審核作出了嚴格要求,由各省負責,分利用高考報名系統、公安戶籍系統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內容一致。
同時《通知》要求有關高校,要在考生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開展資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信息。對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復核,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
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將通過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學籍學校、就讀學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等信息分別在省、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有關高校要及時將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分別在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通知》稱,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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