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自治區公務員局發布消息,7月13日開始的寧夏招錄公務員考試報名中,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滿兩年服務期的“三項目人員”不能報考定向招考職位。
消息指出,對《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三項目人員”享受定向招錄政策期限的起始時間進行調整:在寧夏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后,享受定向招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5年期限計算的起始時間由“2015年9月30日以后服務期滿”調整為“2015年3月1日以后服務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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