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中小學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叫嚷多年,哪些學校開放,哪些學校不開放,如今有了可操作性的實施意見,不再一刀切。本月25日,廣州市教育局就《廣州市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提出學校體育設施在課余時間、節假日及寒暑假對外開放,寒暑假每日開放不少于4小時。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對部分特殊群體將有優惠,如老人五折,學生六折。
早在去年底,廣州市便出臺加快轉變體育發展方式“1+3”系列文件,其中規定公共體育設施的體育場館及附屬設施應向社會開放,學校體育設施在列,此次《意見》則將給出一個明確的管理辦法,并確定由教育行政部門鑒定學校是否具備開放條件。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吳強表示,最快或會在9月出臺開放學校的具體名單。
目前,《意見》正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市民如有不同意見,可于8月3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向教育局體衛藝處或政策法規處反映,電子郵箱:gz22083678@126.com。
部門答疑
1
什么樣的學校可開放?
體育設施相對獨立,并有防范安全隱患措施的學校
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吳強表示,廣州市有中小學校近1500所,學校體育設施面向社會開放近年來一直都有,最高峰時曾經有600多所學校的體育設施是對外開放的,“但估計目前開放的學校數會有所下降,因為部分學校在開放過程中確實面臨諸多意想不到的難題”。吳強表示,廣州市教育局將對有條件開放的學校出具名單。“我們不搞一刀切,不是要求所有學校均向社會開放,但如果符合開放條件而不對外開放的學校,我們會追究責任。”
哪些學校具有開放條件,《意見》中有了明確的界定:其一體育設施相對獨立,有獨立的通道進入體育設施區,或體育設施區能通過物理方式與其他功能區隔斷;其二,有保障校園穩定、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加強防范安全隱患的管理措施。
經教育行政部門鑒定具備開放條件的學校,原則上應在當年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如不符合條件,則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籌完善學校設施。開放對象以學校周邊社區居民、青少年學生和社會團體組織為主,對社會開放時間與對學生開放時間須錯開;暫時不具備開放條件的可以不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全日制寄宿學校在學生正常住宿期間,可不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
2
有幾種開放模式?
外包、俱樂部管理、與社區(村)聯合管理、學校管理
對于學校體育設施的開放方式,市教育局給出了4種模式,學校可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選擇。如學校不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外包管理、青少年俱樂部管理,也可以采取與街道社區(鎮村)聯合管理或學校自行管理等主要管理模式,確定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管理單位。
其中,外包管理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將體育設施承包給有資質的外單位管理,并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約定,承包單位可以有償使用學校的體育設施。《意見》指出,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所管轄學校體育設施統一進行外包管理。
如由學校自行管理,學校可采用刷卡進校園的方式管理,社區居民和青少年學生憑市民卡、學生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校園體育場所進行體育鍛煉。
確定開放管理辦法,學校應保證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4小時。周一至周五學生離校后,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2小時。
3
如何保障維護費用?
對使用者收取一定費用,財政也給予補助
在部分學校開放過程中,有負責人反映體育設施、器材等受到損壞,而學校體育場館器材的消耗、損壞,又缺乏相應的補充維修資金,這是開放面臨的瓶頸之一。對此,《意見》提出,除了對使用者收取一定費用外,還將以財政補助形式鼓勵學校開放體育設施。
收費方面,參考標準由價格行政部門會同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制定,在面向公眾開放期間,應對傷殘人士、老年人實行5折優惠,對低保對象、學生實行6折優惠。學校收入所得(包括承包、租賃及收費)的使用,按照《廣州市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執行。
財政補助方面,市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學校體育設施免費開放及優惠開放的財政補貼標準。開放體育設施的必要支出,可由校方編制財政預算方案,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按財政預算編審程序列入本單位年度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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