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海南省中職學校涉農專業學生、農村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近年先后免除學費后,海南省中職教育又收到一份大禮。從今年秋季學期起,海南省城市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讀中職學校免除學費。
記者今日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財政部、發改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免學費政策范圍。
按照通知要求,海南省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將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其中,享受免學費政策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地區按以下比例確定:海南省少數民族市縣享受國家西部地區政策,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5%確定;其他市縣享受國家中部地區政策,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中央財政參照上述比例安排中央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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