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11個市312個建設項目留下“尾巴”
“校安工程”1/5資金未到位
日前,山東省審計廳對16市2009年5月至2011年10月底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簡稱“校安工程”)建設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審計結果顯示:有11個市312個項目存在建設資金不到位問題,未到位資金達5億元,占應到位資金的21.44%。
據統計,截至2011年10月底,山東省16市(除青島)累計籌集“校安工程”建設資金173.05億元,惠及學生530余萬人。
審計調查發現,有11個市312個項目存在建設資金不到位問題,截至2011年10月底,這些項目應到位資金241760.3萬元,實際到位189930.39萬元,未到位51829.91萬元、占應到位資金的21.44%。從項目未到位資金程度看,山東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辦學基礎條件差,需要重建和加固改造的校舍數量多,縣級政府資金配套壓力較大,一些縣難以及時足額提供配套資金。
有10個市208個項目在未通過初步設計審批或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占10個市所審查項目的5.91%;有13個市275個項目完工后未及時進行竣工驗收,由于教學需要,其中大部分已投入使用。有13個市736個項目未按計劃開工建設,占審計調查項目的12%;有405個竣工加固項目只進行了更換門窗、內外墻粉刷或樓頂防水處理,未進行承載、承重結構的加固施工。
山東省審計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未按計劃開工建設的項目已責令限期開工;對建設內容與規劃不符的項目,校安辦責成并監督項目單位在限定時間內進行加固,并要求有關部門在問題整改完畢后進行二次驗收,確保“校安工程”建設不留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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