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2月18日發布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今后海南或將實行教師全員聘用,建立中小學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職級制。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貫徹落實《中共海南省委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顯示,海南要改革創新中小學校長教師管理體制,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
改革內容包括調整和完善市縣有關部門中小學教師編制管理,逐校核定教職工崗位,實行教師全員聘用,合同管理。嚴禁中小學校在編制崗位計劃外聘用任何人員。
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制度改革,建立統一完善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體系和制度,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實現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
改革創新中小學校長管理體制,取消中小學校的行政級別,進一步理順校長管理權限,以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學校、高中校長專業標準》作為校長隊伍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職級制,使中小學校長的成長和管理走上專業化、職業化、科學化發展軌道。
海南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曹獻坤說,“改革”和“發展”是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兩個關鍵詞。改革創新中小學校長教師管理體制目標是全面落實“縣管校用”的教師管理各項任務,全面建立和推行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制度和統一的職稱制度,實現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實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任期制和職級制,形成競爭擇優的中小學校長教師用人環境和氛圍,探索建立不適宜繼續從教的教師分流轉崗和退出機制,促進教師的均衡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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