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高考成績即將公布、中考即將開考之際,6月23日,海南省委宣傳部、海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關于規范中高考新聞宣傳和加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各新聞媒體單位、各普通中學不得以任何形式炒作中高考狀元及高分數學生。
《通知》明確指出,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各普通中學等機構要加強對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中高考信息的管理工作,除考生本人和有關中職、普通高中和高校外,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考試成績、名次信息。
對于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各普通中學關于本地本校學生中高考考試錄取的統計信息,《通知》要求,這些信息僅供內部研究分析和改進教育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在各類公共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確需進行宣傳報道的,一律報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違反上述規定要求的,一經發現,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全省通報批評并嚴肅處理。
《通知》重申,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屬普通中學下達升學任務,不得僅以中高考成績和升學率評價學校、評價教師。
《通知》中說,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各新聞媒體單位在組織開展中高考新聞宣傳工作中要切實強化導向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與當地各新聞媒體單位聯系溝通,積極協助新聞媒體單位報道好各級黨委、政府對中高考的重視支持和各地、各有關部門為維護中高考公平公正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全面宣傳中高考的相關政策,為廣大考生提供考試、填報志愿、心理輔導、錄取等多方面服務。
《通知》認為,做好中高考新聞宣傳工作,既是為中高考營造良好氛圍、確保中高考平穩順利進行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各新聞媒體單位要充分認識中高考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中高考新聞宣傳工作,切實加強中高考信息管理。
《通知》中還闡明了不得炒作中高考狀元的相關背景: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教基一〔2009〕7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意見》(瓊府辦〔2010〕6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營造有利于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促進廣大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等。(記者 吳聲婧)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