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北京市教委發布“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新規從3月19日起實施。
新規中明確表示,北京市教委要求嚴禁學校、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等以任何名目在課余時間、寒暑假、雙休日和其他法定節假日組織在校中小學生集體補習文化課程或上新課,不得通過組織補習、輔導向學生收取費用。
此外,新規還禁止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或引導本校學生參加校外文化課補習班。此前,北京市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僅規定公辦教師禁止在工作日期間到校外機構有償補課,新規實施后,公辦校教師在任何時間段都不得參與有償補課。對于“頂風作案”的教師,羅潔表示,一經發現,將在年度考核和職稱評定中給予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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