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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濰坊建立快速查處機制 學校違規首先追責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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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濰坊建立快速查處機制 學校違規首先追責校長

          4日,記者從濰坊市教育局獲悉,該局依托濰坊教育惠民服務中心電話、網絡受理、現場受理、市長熱線轉辦受理、來信來訪受理等9條受理渠道,及時受理群眾對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今后,濰坊市教育局將建立市、縣、鎮、校四級聯動機制,通過完善投訴受理平臺,快速反應,及時應對,對有償家教、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今年共受理違規收費投訴154件,對查實的28件全部及時進行了處理。教育惠民中心根據會商結果,及時向投訴人反饋調查處理情況,征求投訴人的意見,直至投訴人滿意為止。

          對教育惠民中心受理的違規收費投訴件,全部由“濰坊教育督導巡視團”以第三方的身份進行核查,建立了違規收費行為等群眾投訴事項的快速查處機制,將學校各類違規行為的裁判權、監督權“承包”給督導巡視團,由督導巡視團對包括教育亂收費在內的各類教育違規行為進行核查,從而避免了“管辦一體”體制下教育主管部門對各類違規問題監督查處過程中的種種障礙,做到了“有報必查,查實必究”。

          年初,濰坊市教育局與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學校,縣市區教育局與鄉鎮教管辦及所轄各級各類學校分別簽訂《教育收費治理工作責任書》,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中的責任,對違規收費行為堅持追責到人,凡是學校發生違規行為的,首先追究校長的責任;鎮(街辦)所屬范圍內有兩所以上學校發生違規辦學的,追究教管辦主任的責任。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將收費項目和標準,在學校醒目位置設立的校務公開欄和“中小學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常年公示,把收費項目標準全天候置于家長和學生監督之下。

          同時,將各學校收費公示情況納入督學責任區每月必查的重要內容,對公開不及時、不全面、不明確的,對學校和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并與校長職級和評先樹優掛鉤。先后兩次開展春秋季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在職教師參與有償家教、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等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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