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揚州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發布了《關于2013年秋學期中小學收費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秋學期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
義務教育:公辦最高交19元實踐費
《通知》指出,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收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免費提供作業本,其中一年級、二年級每學期只要交納15元的社會實踐活動費,三至九年級每學期需要交納19元的社會實踐活動費。
而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費,則按民辦學校原收費標準減去公辦學校相應年級原學雜費標準收取,即小學1—2年級減收84元、3—6年級減收104元、初中減收150元。
高中:擇校費、學費不可雙收
公辦普通高中按評估確認的星級收費,學校已收取擇校生擇校費后不得再收取學費。根據文件,一星及以下普通高中各年級統一收費480元;二星普通高中各年級統一收費640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統一收費840元。
代收費(含教材、磁帶、作業本費)按照年級不同而收費標準不同。今年高一年級代收費上調至450元,高三年級代收費下調至110元,高二年級仍為450元。住宿費各學校統一為100元,社會實踐活動費統一為19元。
公辦中職:一至三年級免學費
在《2013年秋學期中小學收費標準》中,公辦中等職業教育一、二、三年級學生免收學費是最大亮點。今后,我市職業高中、綜合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只要交納19元的社會實踐活動費即可,并不得收取體檢費,學生體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
代收費:校服不得貴于125元
教育部門強調,學校代收費必須遵循“據實收取、不得盈利”的原則。校服應遵循學生自愿購買的原則,春(秋)裝費每套最高不得超過125元,夏裝費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級可收取校服費。高一年級可收取軍訓服裝費,軍訓服裝采取租借的辦法,按實際租金收取,每生收費不得超過30元/套。普通高中不得收取補課費、體檢費。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