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一早教中心收2萬元學費就是帶孩子做游戲
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重視孩子的早期教育,南京市民劉女士花了近2萬元,為自己一對雙胞胎兒子報了一家早教中心,專門對孩子進行潛能培訓。不想剛上了一個月,她發現所謂的潛能培訓就是讓孩子玩玩具,做些親子游戲。她覺得自己被對方給忽悠了,要求退款不成,劉女士一怒之下將對方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了判決。
退款不成,媽媽打官司
2012年8月,為了讓一歲多的雙胞胎兒子有較好的智力發育,劉女士在一家早教中心的推薦下,花了近2萬元給孩子報了潛能培訓班。然而正式上課后,她發現,所謂的潛能培訓就是讓孩子玩玩具,做些親子游戲,接連一個月都是如此,這讓劉女士大失所望。而且她從朋友處聽說,這家早教中心沒有辦學資質。
覺得自己被對方給騙了,氣憤之下,她當即找到早教中心要求退學。然而,對方卻表示,如果不滿意現在的課程可以轉修別的課程,但想要退款不可能。幾次協商無果,劉女士一怒之下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額退還自己所交的學費。
對此,早教中心解釋稱,該中心在工商部門辦理了營業執照,并定期年審,是具備相關資質的,且經營范圍是“嬰幼兒智力開發咨詢”。當初劉女士與其簽訂合同時,因選擇的是特價課程,所以不能退費,這在合同簽訂時就跟劉女士說清楚了。劉女士的孩子已經上了一個月的課程,雖然此后未來上課,但該中心一直為其孩子保留學籍,如果劉女士實在不想再讓孩子上課的話,可以將課程轉給其他想來上課的孩子,這樣中心可以考慮退款。
法院判決:家長違約要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女士與早教中心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她要求解約屬于違約行為。但是,該合同不適于強制履行,也就是說,如果劉女士不想再讓孩子上課了,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對早教中心給予一定的賠償。此外,因其孩子已經在該中心上了一個月的課程,劉女士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
近日,經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劉女士支付已上一個月的課程費用3300元,同時將剩余培訓費中的40%作為對早教中心的賠償。最終,劉女士拿回了剩余課程費以及伙食費共計1萬余元。
調查:早教市場缺監管
對于不少年輕的父母來說,上早教班已經成為了孩子上幼兒園前的必修課。現代快報走訪南京早教市場后發現,目前南京早教機構的課程,售價一般在幾千至數萬元不等,一些高檔機構一節課就要收費一兩百元。而公辦幼兒園,一個月的學費只需七八百元。
那么,早教班究竟設立了哪些科目?采訪中發現,幾乎絕大部分早教機構都開設了名目繁多的課程,涵蓋藝術、語言、音樂、體能、創意、認知、積木等多個類別,有些甚至還打出“挖掘寶寶潛能”、“提高寶寶社交能力”等概念。然而,不少家長在帶孩子參加課程后都發現,所謂的早教課程只不過是帶著孩子玩玩具,做親子游戲,“藝術課也不過是聽聽音樂,看看畫冊,究竟能不能起到效果誰也不知道。”一位家長說。
近幾年,早教機構遍地開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早教行業進入門檻較低。由于早教機構主要以營利為目的,因此很難從教育監管部門獲得審批。與開辦幼兒園需要多種辦學資質相比,除了場地、設施、環境等一些硬性條件外,開辦早教機構只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相關經營項目的營業執照即可。不少培訓機構為了營利,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明經營范圍是兒童心理咨詢,登記、注冊后以咨詢公司名義從事早教業務。而工商部門一般只是對早教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早教機構注冊的也只是一些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法人等最基本的信息,對于早教教學的內容是否科學,工商部門也是無法監管的。
對此,相關專家表示,家長不要盲目輕信早教機構,更不要癡迷于各種名目繁多的高端早教課程,父母其實是孩子最好的啟蒙老師。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