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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直屬高校領導年滿60歲要退出領導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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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直屬高校領導年滿60歲要退出領導崗位

          昨天,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將于3月1日起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國家級的“學術委員會規程”。《規程》明確,學術委員會中,黨政領導不超總人數的四分之一。《規程》實施后,各高校將根據《規程》要求,對本校學術委員會規章進行修訂,探索“教授治學”,促進高校“去行政化”。

          無職務教授委員不少于總數一半

          《規程》明確,學術委員會應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并應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人數應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匹配,不低于15人的單數。

          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總數的四分之一;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于總數的二分之一。學術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可連選連任,最長不超8年。

          《規程》規定,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校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或由全體委員直接選舉等方式產生,具體由學校決定。

          調查學術不端者可直接撤銷待遇

          《規程》規定,學術委員會的工作內容包括:評定學校教學、科學研究成果和獎勵,對外推薦教學、科學研究成果獎;自主設立各類學術、科研基金、科研項目以及教學、科研獎項等。

          此外,學術委員會還將按照有關規定及學校委托,受理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并進行調查,裁決學術糾紛。從學術角度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認定。對專家組的認定結論,當事人有異議的,必要時可以舉行聽證。

          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學術委員會可直接撤銷或建議相關部門撤銷當事人相應的學術稱號、學術待遇,同時向學校、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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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領導委員利于政學互動

          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歐陽明高教授介紹,該校學術委員會分學校、院系兩級,有教學、科研、學風、規劃、學術交流五個組別,負責不同事務。90%以上的委員為一線的教學科研主力,沒有行政職務。

          針對仍保留黨政領導在學術委員會中,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表示,有一定數量的黨政領導參加,將有利于學術委員會與行政間相互協調、相互促進。《規程》既限定學術委員會中黨政領導人數,保障學術獨立,也要考慮到地方高校能否有足夠的人參加學術委員會。

          ■相關新聞

          提拔高校一把手不得超58歲

          京華時報訊近日,教育部發布《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教育部直屬高校黨委書記、校長,初任提拔任職年齡不得超過58歲。

          《意見》指出,列入中央管理的黨委書記和校長初任時,屬提拔任職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8歲;其他領導干部初任時,屬提拔任職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換屆時,年齡超過58歲的黨政副職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再進入新一屆領導班子,年滿60歲的領導班子成員要及時退出領導崗位,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延長。要重視培養選拔黨外干部、女干部和45歲以下年輕干部。黨政領導班子實行任期制,每屆5年,屆滿換屆,同一職務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或10年。

          黨委書記和校長一般不擔任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領導干部以學者身份出國(境)進行個人學術交流活動應安排在假期進行。領導干部社會兼職、承擔教學科研任務等情況要在校內公示,并在年度考核述職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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