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其中第①、②項為必交項。
①交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②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③在學期間學習及專業相關成果(公開發表的論文、設計作品、出版的專著等)和各類獲獎證書;個人作品集、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托福、雅思、PETS等成績單);
④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公益事業等證明;
以上材料須在復試前交所報考各院系。
二、各院系復試安排: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