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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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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都師范大學2015...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本簡章內容適用于首都師范大學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

          一、招生人數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擬招收各類碩士生1900人左右,專業目錄上各院(系)、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招生人數僅供參考,錄取階段可能會根據生源情況及考試成績等進行微調。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4.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復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注:

          ①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

          ②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③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并在錄取前先辦理原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

          5.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凡報考我校公共管理碩士(MPA)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選擇其他報考點報名無效。

          6.單獨考試:

          (1)報考條件:

          ①符合上述1、2、3各項的要求。

          ②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2)招生名額7人。

          (3)凡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選擇其他報考點報名無效。

          (4)我校2015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所有學術型招生專業和工程碩士全日制專業學位專業(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招生專業除外)可招收單獨考試考生。

          (5)我校單獨考試考生單獨劃定復試分數線,獲得復試資格的單考生和其他統考生一并參加相關專業的復試,學校根據初、復試成績擇優錄取。

          (6)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書,否則不予報名確認。

          三、報名

          【說明:考生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我校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信息必須如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錄取。報考資格審核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缺一不可。考生須于2014年10月10日—31日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生持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網上報名編號,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2.報考點的選擇:

          (1)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2)往屆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選擇我校為報考點的往屆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戶籍證明或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提供虛假證明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3)報考我校單獨考試及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四、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試具體地點由報考點安排。

          2.初試科目詳見專業目錄。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準考證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下載時間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憑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大約安排在2015年3-4月份,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2)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3)專業科目筆試(含專業必須的實驗操作、上機操作或專業技法等)、專業面試;

          (4)外語專業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二外聽力及口語的測試;

          (5)同等學力考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3.復試方式、比例和權重:

          我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招生規模與復試人數的比例為1:1.2左右。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調劑

          1.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在專業內部或專業之間進行適當調劑。

          2.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適當接收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校外優秀調劑生,屆時會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接收調劑生的相關信息。

          3.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及相關要求,未能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其他學校。

          4.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由教育部待初試結束后,視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

          六、錄取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等因素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非定向就業碩士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轉入首都師范大學,戶口可以自愿選擇是否遷入首都師范大學,畢業時采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就業碩士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均不遷入首都師范大學,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制一般為3年,學習年限為2-4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藝術碩士、翻譯碩士、應用統計碩士、應用心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和工程碩士學制一般為3年;教育碩士學制一般為2年。

          被錄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名單公示后一周之內,經本人申請、招生院系和導師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入學報到時進行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報考時不必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考生需自行處理與工作或學習單位因考試錄取而產生的所有問題。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任何時候發現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學費標準和獎助方案

          1、學費標準

          根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北京地區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3]2587號),經我校申請,并經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我校2014年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如下,2015年學費標準待定。

          2、獎助方案

          我校2014級研究生獎助方案(請點擊查看),2015級研究生獎助方案待定。

          八、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公開發布。推免生接收、報名、初試成績、分數線、復試安排、擬錄取名單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http://grad.cnu.edu.cn/)查詢,請及時關注。

          2.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3.聯系方式:

          (1)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grad.cnu.edu.cn/

          咨詢電話:010-68902658,傳真:010-68428574

          辦公地點:海淀區白堆子甲23號首都師范大學東校區教學樓A210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三環北路105號首都師范大學研招辦,郵政編碼:100048

          (2)首都師范大學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聯系方式

          4.招生簡章內容如有變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釋為準。

          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14年9月

          相關附件: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pdf

          ·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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