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時,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來說,每年數千元的學費成了歡喜過后最頭疼的事情。
昨日,從鄭州市教育局傳來好消息:今年我市被省外高校錄取的貧困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貸款,每年每人最高可以貸款6000元。
考上省外大學可在鄭州貸款
往年,考上大學的貧困學生可以到學校后申請貧困生貸款,而從今年開始,這項業務可以在生源地完成。
據了解,今年鄭州市第一年啟動了生源地貸款項目,凡是鄭州市的家庭貧困學生,被省外高校錄取,沒有能力完成大學的學費,需要進行貸款的,8月5日起,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生源地貸款。
根據規定,貸款限額為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貸款主要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如果考生被省內高校錄取,則可繼續在學校申請貸款。
9種貧困家庭可申請貸款
據了解,申請生源地貸款的考生必須是被外省高校錄取、戶籍在本縣(市、區)的新生或在讀學生。省外高校包括省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另外,考生家庭還需符合以下9種情況之一,即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其他貧困家庭等。
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后兩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只還息不還本,寬限期滿,開始還本息,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還清,鼓勵提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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