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幼兒園隱身文廟招生兩三年,管城教體局工作人員稱其“非法辦學”
核心提示鄭州文廟是中國現存第二古老的孔廟,其大成殿今年5月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按照規定,文物保護單位內的建筑除了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不允許作其他用途。“但有人在文廟東廂房辦了一所幼兒園,常有游客到幼兒園教室內參觀,幼兒無‘園’滿‘廟’跑,孩子們和游客混在一起,太不安全了!”連日來,不斷有游客向本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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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文廟是國內現存第二古老的孔廟
鄭州文廟內的資料顯示,該廟是中國現存第二古老的孔廟,僅次于山東曲阜孔廟,始建于東漢。
鄭州文廟幾經興毀,明、清兩代,又經多次重修。
1963年6月,大成殿作為清代古建筑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今年5月5日,文廟大成殿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走進文廟】
一群孩子玩球正酣參觀游客穿行其間
前天下午,大河報記者來到位于鄭州市東大街和城東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鄭州文廟,穿過氣派的欞星門,跨過泮池,進入大成門,迎面就是壯觀的大成殿。護衛著大成殿的是東西廂房,殿前一口慧沐井深不可測。
“接球”,記者剛入大成殿院子,一個紅色皮球就飛了過來,只見院內有50多個孩子拿著紅色、綠色皮球扔來扔去,雖然皮球多次險些扔到游客的頭上,但孩子們玩得極盡興。一名男老師還在指導著孩子們怎么玩球,這些孩子年齡都在3到6歲之間。
記者注意到,在孩子們玩球期間,有不少到大成殿參觀的游客就從玩耍的孩子們中間穿行,還有人駐足欣賞。
【教師回應】
幼兒園招生兩三年東廂房全歸園方用
“文廟里怎么會有這么多孩子呀?”記者問男老師,“這里是一所幼兒園,東廂房就是孩子們的教室。”男老師回答。
幼兒園負責人王老師說,該幼兒園已經招生兩三年,它和一般幼兒園不同,側重對孩子禮儀的培養,教授有《大學》、《論語》、《道德經》等中文經典著作,老師還教孩子們學習少林武術、太極拳等,目標是“培養社會大才”。
王老師說,該幼兒園招收3~6歲的孩子,收費標準是每學期每生5300元,作息制度和一般幼兒園一樣,也是早上8點送過來,下午5點30分家長接,還管3餐,中午可以在房間里休息,目前全園招收有55名學生。
“東廂房都歸你們幼兒園所用嗎?”“是的,東廂房7間房都歸幼兒園所用,這些房子是我們租文廟的”。
就在記者和王老師說話的時候,有幾位游客到幼兒園的教室里參觀,原來,這些教室的墻壁上繪有精美的磚雕《孔子圣跡圖》,這幅《孔子圣跡圖》磚雕高1.2米、長30多米,其中的人物、樓閣栩栩如生,引得不少游客前來參觀。
“你們幼兒園設置在文物保護單位內,合適不合適呀?幼兒園沒有單獨的院子,游客和孩子們來回穿梭,有沒有安全隱患?”有一些游客好奇地問。“幼兒園沒有單獨的院子,確實有安全隱患。”王老師說。
“文物保護單位內開設幼兒園,且不說對文物有沒有傷害,這里人來人往的,孩子們和游客交織在一起,孩子的安全也無法得到保證呀!”看著跑來跑去的孩子,幾位游客擔心地說。
30分鐘后,記者走出文廟時看到有3個孩子抱著氣球跑到了欞星門前,怕孩子有閃失,記者趕緊去把幼兒園老師喊過來,把3名孩子領了回去。
【文保部門】
從未接到有關申請將督促管理方整改
《文物保護法》規定,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游覽場所外,作其他用途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省級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該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其他用途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
那么,作為國家所有的鄭州文廟內開設收費幼兒園有沒有經過文物部門審批呢?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鄭州文廟管理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她說,東廂房和大成殿屬于一個整體,都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一部分,至于說,文廟內能不能開設收費幼兒園,該幼兒園有沒有經過文物行政部門審批,她不清楚。記者請她咨詢相關領導后給記者答復,但直到昨晚8點,記者沒有接到回復。
河南省文物局文物保護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說,鄭州文廟內東廂房和大成殿屬于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鄭州文廟以前屬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東廂房用途應當經過該局同意,并申報省政府批準才行,而現在鄭州文廟已經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改變其用途應該經過國務院批準才行。不過到目前為止,該處沒有接到過改變鄭州文廟東廂房用途的任何申請,當然更沒審批過。
該局資源管理處的司(音)先生說,未經允許,任何單位都不能改變文物保護單位內建筑的用途,哪怕是公益性質的單位也不允許,因為這樣做也許會損壞文物,截至目前,該處也沒有接到過任何改變文廟東廂房用途的申請。他們會督促鄭州文廟管理方進行整改。
【區教體局】
多項硬件不達標該幼兒園“非法”
一個幼兒園有單獨的院子,有圍墻、大門、門衛,家長才會覺得放心,而鄭州文廟內的這個幼兒園卻沒有這些基本設施。這樣做合適不合適呢?
2012年12月4日,經過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等單位共同制定的《河南省幼兒園辦園基本標準(試行)》正式頒發試行,該《標準》明確規定,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園舍、場地,有圍墻、大門和傳達(安保)室。幼兒園建筑形式和建筑風格應力求體現兒童特點,幼兒園建設用地除了園舍建筑用地外,還要有室外共用游戲場地和集中綠化用地。
顯然,鄭州文廟內的這家幼兒園并不符合以上要求。那么,這家幼兒園有沒有正規的辦學手續呢?
“鄭州文廟內的這所幼兒園因為沒有單獨院子,多項硬件要求達不到,我們一直沒對其進行注冊,它是個非法幼兒園。”鄭州市管城區教體局教育科負責幼兒園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員說,他們早就對該幼兒園提出整改,該幼兒園卻一直沒有整改到位。由于他們沒有執法權,無法取締它,回頭他們將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看如何解決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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