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36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號)精神,為做好2011年度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國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時間為2011年6月11日和12日。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為首次開考,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2011年度湖南省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附件),認真做好有關考務工作。
二、報名條件
(一)助理廣告師:
1.取得廣告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2.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
3.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學位;
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相應增加2年。
(二)廣告師:
1.取得廣告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廣告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含廣告學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廣告學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廣告學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廣告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廣告學專業博士學位;
取得其他專業上述學歷或者學位,其從事廣告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廣告師、廣告師和高級廣告師3個級別,2011年只組織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兩個級別的考試。助理廣告師設《廣告專業綜合能力與法律法規》(客觀題)和《廣告專業實務》(主觀題)2個科目;廣告師設《廣告專業綜合能力與法律法規》(客觀題)、《廣告專業實務》(客觀題)和《廣告專業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其中,《廣告專業實務》和《廣告專業案例分析》2個科目均分“廣告策劃”、“廣告文案”、“廣告設計”和“影視廣告”4個專業類別。報考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的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考試,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2011年3月4日—10日期間,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并作違紀處理),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進行修改)。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均為原件),按屬地原則到人事考試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并繳費。省直及中央在長單位的報考人員請于3月15日—16日到湖南人才市場(地點: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0731-84688383)二樓考試院窗口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各市州資格審查和繳費的時間、地點由各市州人事部門自行確定。各市州須于2011年4月8日前做好通過資格審查且已繳費人員信息上報工作。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6月6日—10日登陸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應考助理廣告師的人員,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填涂答題卡用)、橡皮,不得攜帶任何電子設備。
應考廣告師的人員,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填涂答題卡用)、繪圖用12色以上彩色鉛筆、彩色水筆、自動鉛筆或1B鉛筆、橡皮、轉筆刀,不得攜帶油性筆、熒光筆及任何電子設備。
《廣告專業案例分析》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3本以下正規出版物作為參考資料。開考前監考人員須對考生所攜帶的參考書和考試用具進行檢查。
助理廣告師《廣告專業實務》和廣告師《廣告專業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需特別注意: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六、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七、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助理廣告師和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1669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考試收費標準核定辦法>的通知》(湘價費[2009]61號)規定,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助理廣告師考試每人每科75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5元),廣告師考試每人每科90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0元)。
八、根據國人部發[2007]116號文件和人事部關于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湘人發[2007]211號文件規定要求,我省的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各級廣告協會要協助做好當地的考試工作。各市州人社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考試宣傳、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考試現場管理、證書登記發放、繼續教育等各項工作的具體指導。
附件: 2011年度湖南省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度湖南省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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