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糾正一些地方在農村學校撤點并校中盲目推進“小學進鎮、初中進城”的做法,湖南日前下發通知要求,保障農村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各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未經省政府批準并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前,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
通知指出,專項規劃制定應包括縣域內教學點、村小學、中心小學、初中學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學校和非寄宿制學校的比例,確保原則上每個鄉鎮都應設置初中,人口相對集中的村寨都設置村小學或教學點,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在綜合考慮人口密度、學生來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環境等因素后,原則上農村小學、初中分別按服務半徑2.5公里和3公里設置;學生每天上學單程步行時間一般不超過40分鐘。農村學校超過服務半徑設置的,小學一至三年級應當通過就近建設學校或教學點來解決,小學四年級以上可寄宿;當地政府應為學生提供寄宿條件,或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為學生提供規范的交通服務。
湖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進一步細化學校撤并方案在制定、論證、公示、報批等各個環節中具體的操作辦法和程序,特別是對參加聽證會的代表人數、學生家長所占比例等提出要求,確保學生家長的意見在學校撤并中得到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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