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來,杭州市圖書館允許乞丐和拾荒者入內閱讀,早已是眾人皆知之事。而當乞丐越來越多,有市民無法接受,館長褚樹青說:“我無權拒絕他們來讀書,但您有權離開”,“對于弱勢群體而言,圖書館可能是唯一可以消弭與富裕階層之間在知識獲取上鴻溝的重要機構”。這番話,在網絡引發了多重思考。
@云淡風輕_five:越來越覺得,讀書是消除貧富差距最好的方式,因為,即使是流浪漢,他也可以在書中找到財富!
@環形軌道:開放、包容的城市造就開放、包容的圖書館。人不分貴賤都有汲取知識、接受教育、追求幸福的平等權利。在我看來,圖書館的包容正是這種權利的開端。
@張鶴慈: 這些乞丐就是來蹭空調的,根本不是為了讀書,要求讀書的人自行離開,就干脆把圖書館改成收容所算了。
@茂林修竹噠:知識是平等的,但圖書館是讀書的地方,不是收容所。從保護圖書和尊重他人閱讀權利出發,也該要求所有進入圖書館的人保持儀容整潔、體無異味。這也是一種權利公平。
@小沙彌二心:就算是對前來納涼的乞丐,也應敞開大門。至于說到保障閱讀環境,大部分的圖書館都有大廳和閱讀室之分,中間用閘機隔開。把大廳提供給想要納涼的乞丐,把閱讀室提供給有閱讀需求的人,當然,也應包括想要閱讀書籍的乞丐,如此就可以在幫助弱勢群體的同時,不影響讀者的閱讀質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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