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月1日至10日
條件:有本省戶籍且具備三個條件的可以報名,隨遷子女另有要求
辦法:隨遷子女高考報名時,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學籍證明材料
記者9月25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已經確定,我省統一為11月1日至10日。
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除須具備本省戶籍人員報名條件外,普通高中畢業生還須符合“自高中一年級起就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條件。
【條件】
“異地高考”報名有兩條件
按照規定,本省和外省考生報名條件有區別:
第一:有本省戶籍且具備三個條件的可以報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
第二: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除須具備本省戶籍人員報名條件外,普通高中畢業生還須符合“自高中一年級起就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條件;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還須符合“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連續就讀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條件。
另外,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也可報名參加全國統考,但二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此外五類人員不得報名(見圖)。
【要求】
應往屆生報名點有區別
除報考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外,應屆畢業生到畢業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跨市州或跨縣區報名的考生報名辦法,由相關市州招生考試部門確定)。擬報考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招生等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我省西藏內地班的考生在其就讀的中學報名;報考有關高校招收煤炭企業優秀青年的考生憑省煤炭部門的推薦證明到長沙市教育考試院報名。
【辦法】
網上報名,簽誠信考試承諾書
報名時須交驗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建議辦證時間不早于2012年1月)、高中(或中職)畢業證(應屆生憑市州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或同等學力證明。其中,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時,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學籍證明材料;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還須提交報考學校發給的準考證。
考生須在報名點集中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交驗相關證明材料,繳納報名考試費,領取“網報登錄卡”、《報名登記表》(草表)等材料。報名時,所有考生均須在網上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根據報名順序號和密碼登錄“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考生版)”,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并確認同意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部門規定
嚴審考生資格,杜絕冒名頂替者報名
考生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
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各級招生考試部門嚴格審查各類考生資格,杜絕往屆生以應屆生或應屆生以往屆生名義報名,杜絕考生重復報名,杜絕不符合對口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對口招生考試,杜絕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報名,杜絕冒名頂替者和其他不符合條件者報名。資格審查實行問責制,出現問題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報名點下一年度組織報名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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