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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天津市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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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天津市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2013年天津市小學、初中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堅持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堅持教育資源均衡配置,體現義務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為每個適齡兒童提供優質、公平的教育條件和教育機會;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學,加強管理,規范操作,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確保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招生辦法

          (一)小學招生

          1.總體要求

          (1)公辦小學招生實行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免試入學。適齡兒童入學,按照區縣教育局劃定的學區片,規定的招生時間、地點和要求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2)民辦小學招生在區縣教育局統籌指導下進行。

          (3)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與小學招生同時進行。

          2.相關政策

          (1)2013年招收新生年齡為年滿6周歲(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招生時間統一在5月25日至5月26日進行。

          (2)適齡兒童依據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證件、兒童預防接種證,在所屬學區片小學報名入學。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所屬區縣教育局根據招生實際情況統一調配到戶口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入學。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入學,須持有暫住證、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務工證明、住(租)房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

          (4)華僑、港、澳、臺、外籍人員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執行。

          (5)新生班額繼續按照市教委《關于在小學全面推進小班化教育的意見》(津教委小〔2006〕2號)中提出的要求執行。

          (二)初中招生

          1.總體要求

          (1)初中招生工作在市教委宏觀指導下,由各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市教委直屬學校初中部和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招生由所屬區縣教育局管理。

          (2)初中招生工作原則上在6月中旬開始,未經市教委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初中招生面向本區縣,不跨區縣招生。

          (3)初中招生學區片、市內六區優質高中初中部招生的推薦結果等要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相關政策

          (1)全市各區縣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有效地推進初中免試就近入學。要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現有教育資源的實際,合理規劃學校布局,科學調整學區片,嚴格控制初中班額,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努力為學生提供公平、均衡的教育條件,合理安排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到公辦學校就讀。

          (2)市內六區的優質高中初中部的招生計劃要全部用于指標分配;推薦指標要依據小學畢業生總數,按比例分配到區內每一所小學;推薦工作要充分運用《小學生素質發展水平評價手冊》積累的成長信息,采取多元評價方式進行,禁止與奧賽等學科類競賽證書、等級證書掛鉤,禁止舉行全區性的選拔考試。

          (3)區縣教育局要根據辦學條件,核準民辦學校招生規模,確定招生計劃,要指導民辦學校健全初中招生免試入學的辦法。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進行選拔性考試。自愿選擇民辦學校上學的學生,按照各區縣確定的招生辦法入學。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初中免試就近入學、指標生推薦、免收學雜費等方面與本市學生享有同等的義務教育政策。回戶籍區升學的學生(含藍印戶口),由戶籍所在區縣教育局根據本區實際在學區片內安排就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工作領導,確保招生工作的穩定

          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招生是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系社會的穩定。各區縣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區縣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規范操作,統籌協調好招生工作。

          (二)加強特殊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

          各區縣教育局和特殊教育學校要按照特殊教育學校現代化標準建設的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摸清殘疾兒童少年基本情況,深入研究和做好殘疾兒童少年的新生及插班招生,積極為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和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三)認真做好招生宣傳和信訪工作

          各區縣教育局和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文件,領會政策,面向社會,面向學生和家長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各小學應在招生前一周將招生簡章張貼公布,明確學校招生范圍、報名手續、有關要求等。要大力宣傳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建設成果,大力宣傳"身邊好學校",采取有力措施抑制擇校蔓延。區縣教育局和學校要安排專人做好招生信訪接待工作,健全應急機制,及時化解矛盾,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

          (四)加強管理,嚴肅招生紀律

          各區縣教育局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禁止亂辦班、亂招生、亂收費;禁止將學生分為重點、非重點班、實驗班;禁止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聯合形式招生;禁止學校向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收取借讀費及其他任何費用。對違反規定亂招生、亂收費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要堅決予以糾正和處理。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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