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工作規則》的規定,首次報名者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含軍人、武警人員證件)報名,報名時只需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非首次報名者經核驗已發的《準考證》及規定的有關證件后,只需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課程卡》。現就《報名登記卡》與《報考課程卡》填涂做如下說明:
一、填涂要求:
1、《報名登記卡》與《報考課程卡》是采集考生信息的唯一依據,填涂時要求考生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準確無誤。
2、《報名登記卡》與《報考課程卡》的各欄填涂均要考生從左依次填寫。
3、《報名登記卡》與《報考課程卡》的填涂一律使用2B鉛筆。設有漢字或數字的欄目,首先填寫漢字和相應的數字,然后將所對應的信息點涂黑。
4、填涂時字跡要工整,信息點涂寫要涂黑、涂勻、涂滿。
5、要愛護《報名登記卡》與《報考課程卡》,修改時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不準弄臟、弄破,嚴禁折疊。造成損壞,后果自負。
二、《報名登記卡》填涂說明:
⒈“姓名、郵政編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欄:該部分信息是考試機構與考生進行聯絡、溝通的重要依據,要求考生必須用藍(或黑)色墨水的圓珠筆(或鋼筆)把自己的相關信息工整地填寫在每個項目名稱后面的橫線上(郵政編碼填寫在空白小方格內)。
⒉“準考證號”欄:準考證號由12位阿拉伯數字構成,由報考點給出。
考生在填寫該欄目時,必須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先用藍(或黑)色墨水的圓珠筆(或鋼筆)將準考證號碼數字填寫在“準考證號”下方的空白小方格內,一格一數,中間不得留有空格;再用鉛筆(2B)將每個號碼正下方對應的該數字框涂黑。考生填涂完畢后應交報名點工作人員核驗,準考證號錯填(涂)、漏填(涂)都將無法提供成績。
⒊“姓名”欄:考生在填寫這個欄目時,需要分四步進行,
⑴書寫姓名。把姓名以漢字的形式書寫在第二行的空白方格內。該部分共提供了填寫八個漢字的位置,填寫時要用藍(或黑)色墨水的圓珠筆(或鋼筆),按照從左向右的順序,一格一字,中間不要留空格。姓名字數少于八個字時,右側多余空格不要填寫;多于八個字時,只取八個以內的漢字填寫。
⑵查代碼。從“姓名常用漢字代碼表”中查出考生漢字姓名中的每個字對應的數字代碼。個別在代碼表中確實沒有的漢字,應將這個漢字的代碼填涂為“0000”。
⑶填寫姓名漢字代碼。考生要把查出的姓名漢字代碼填寫在每個漢字下面對應的空白小方格內,填寫時要用藍(或黑)色墨水的圓珠筆(或鋼筆),按照從左向右的順序,一格一數,中間不要留空格,每個漢字對應四個數字碼,其下面對應的四個方格應剛好填滿。
⑷涂黑數字信息點。考生要用鉛筆(2B)將每個數字的正下方與代碼對應的數字點所在的方框涂黑,涂黑時要涂滿、涂實數字方框,不可超出方框的范圍,修改時一定要把涂錯的信息點用橡皮輕輕擦干凈,再重新填涂。
⒋“專業名稱及代碼”欄:
每個專業都有一個專業名稱和相對應的專業代碼,該名稱和代碼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統一制定,省級自學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考生可直接查閱本刊公布的專業代碼進行填涂。
⒌“性別、戶籍、政治面貌、考前學歷”欄:
考生只能把與自己的實際情況相符的信息后面的方框用鉛筆(2B)涂黑。注意:每條信息只能有一個方框被涂黑。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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