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網11月6日電11月3日,太原市委組織部與太原市人事局聯合發布《舉辦2008年公務員公共管理核心內容及應對突發事件知識考試的通知》,要求在11月15日和22日兩天,對全市45歲以下公務員統一考試。據了解,這次考試首次把應對突發事件知識作為考試內容,考試成績將作為公務員考核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
針對在職公務員考試
“我們以前也經常舉辦各種培訓班和考試,但大規模的統一考試還是第一次。”太原市人事局教育培訓處處長周峰表示,這將是針對太原在職公務員最大規模的一次考試,考試將采用統一時間、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的方式,內容為公共經濟、依法行政、省情、應對突發事件等知識。
其中,市直機關公務員要統一在11月15日進行考試,縣市區和公安局部分基層單位于11月22日開考。通過考試,主要考查機關公務員必須具備的能力要求,即公共服務意識和創新思維,應對突發事件能力,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首次加入突發事件應對內容
“如果遇到恐怖分子怎么辦?在地震中如何自救與互救?這些知識都是公務員必須掌握的,也是現在培訓和將來考試的主要內容。”周峰說,公務員擔負著社會公共管理的重任,每個人都必須熟練掌握并運用應對突發事件的知識,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水平和危機處置能力。
根據人事廳安排,《突發事件應對法》是今后我省公務員培訓的重點內容,也是考試的主要內容。周峰說,去年開始,太原市各級行政機關處級以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全部經過應對突發事件的專門培訓。此次考試內容為《應對突發事件知識讀本》中的相關知識,參加培訓和考試情況將作為考核的內容之一。
成績將作為任職、晉升依據
《通知》規定,太原市公務員均應完成組織部和人事局規定的培訓課程,凡無故未完成當年培訓任務或者考試成績不合格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組織和人事部門將建立公務員教育培訓登記、通報制度,實行公務員教育培訓情況信息化管理,強化公務員教育培訓激勵約束機制。
考試成績全部登記在《公務員培訓證書》上,并把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情況、考試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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