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11年,中組部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在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的一段講話,使“公務員分類管理”這個話題,再度進入人們的視野。
2005年,《公務員法》正式頒布,明確將“分類管理”確定為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并劃分了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等類別,同時要求在適當范圍內實施公務員聘任制。
由此開始,公務員的分類管理和聘任制作為新生事物,進行試點、積累經驗。
公務員分類管理取得實質進展
去年初,尹蔚民就曾表示,2010年我國將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和聘任制,加快試點進度,擴大試點范圍,深化試點內容,盡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和管理辦法,抓緊制定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研究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完善級別晉升制度,進一步強化級別的激勵作用等。
據報道,截至目前,公安、安全、工商、質檢、稅務等部門已開展了公務員分類管理試點,深圳市啟動了分類改革和聘任制試點,上海浦東新區也開展了聘任制試點。同時,公安、安全、司法等部門還率先建立了人民警察分類管理制度。2010年,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又會同公安部啟動了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近100萬公安民警實行了新的職務序列,標志著分類管理取得實質性進展。
2008年8月,深圳被確定為全國唯一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地方試點城市。在過去的一年,深圳的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工作進展迅速。去年1月,通過了《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配套制度,并在當年的改革計劃中提出,實現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制度的入軌運行。隨后,分類改革后的首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創下多項新紀錄,是深圳有史以來公務員招考報名人數、實際應考人數最多、競爭比例最大的一次考試。10月下旬,深圳正式啟動了年內第二次聘任制公務員招考,這也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554個職位招聘995人,首次覆蓋了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類公務員。
改革面臨諸多難點
盡管有著上述多項進展,但在剛剛召開的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上,尹蔚民也坦承,目前分類管理和聘任制也面臨諸多難點。比如,如何科學合理設定職務序列、工資等級和與綜合管理類的對應關系;又如,如何確定職務名稱,使其既充分體現職責特點,又簡單明了,易為社會接受……
這些難點,被認為是進一步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必須面對和著手解決的問題。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教研部教授汪玉凱在接受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關于公務員分類管理,概念和框架是有了,但如何具體操作還有待進一步細化,形成完整的配套制度。
深圳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吳海燕認為,這項改革下一步面臨的問題,就是如何使制度在現實中“落地”,實現公務員隊伍的專業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同時,改革的目的并不僅僅是解決公務員晉升通道的問題,還包括如何使分類管理成為政府部門人才管理的基礎和關鍵。在分類管理的背景下,公務員的培養、監督和考核等如何進行、是否與原來有所變化,都是應該考慮的問題。而這些,同樣需要相關的配套制度來解決。(記者: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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