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福建部分省屬重點建設院校的招生錄取調整到本科一批,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取消了本科三批設置,將往年本科三批院校招生錄取全部合并到本科二批。這樣的變化也為后續學生轉學、轉專業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福建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轉專業工作,昨日,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通知,要求各院校嚴格把關、審慎操作。
由于招生批次的調整,福建今年本一批、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有一定幅度的下調,同一批次院校之間的高考錄取分數相差較大。省教育廳明確要求,辦理同一批次錄取院校之間的轉學事宜,學生的高考錄取分數須達到擬轉入院校當年相同生源地同批次錄取學生的最低分數,否則將不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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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福建對于學生在院校內部轉專業的要求也嚴格的要求。普通專科升入本科、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學士學位、單獨招生、注冊入學、預科班、民族班等這些招生錄取時有特殊要求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辦理入學后申請轉學或轉入本院校其他專業學習的審批事宜。不過,因特殊情況提出轉學或轉專業申請的,學校需報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按照特殊類型招生辦法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能跨類別轉入本院校其他專業學習。另外,即使是普通招生錄取的學生,在申請轉專業時,也將按制度嚴格把關,審慎操作。
《通知》指出,高等院校的學生不允許二次轉學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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