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在去年一本A、B類(文、理科)院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的基礎上,二本A、B類(文、理科)院校錄取也首次實行該模式。省招考中心結合二本院校招生實際,要求考生慎重填報志愿,被錄取后無正當理由不報到者可能影響來年錄取。
省招考中心規定,投檔后,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得申請退檔;錄取后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考生,會被記錄到電子檔案,而且下年度參加高考,成績將排在同一總分的最后位次;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放棄志愿為由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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