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晚報16日6版所刊發的《西藏自治區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中,除了“高考志愿填報分兩次在網上進行”和“高招錄取由去年的6個錄取批次減少為4個錄取批次”兩大顯著變化外,還針對區外藏族投親考生錄取分數線劃定、往屆生報考、嚴重作弊考生、檔案誠信管理、西藏駐內地干部職工之女加分投檔、體檢等方面作了新的具體規定。
為此,記者采訪了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人。
從即日起,如果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對今年高考政策法規及各個方面存在疑惑,可以通過撥打拉薩晚報高考咨詢服務熱線0891--6677000、6961888進行免費咨詢,拉薩晚報記者將在第一時間邀請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高校心理學專家、高三一線教師等為您解答和支招。
近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近年來,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在審查高考生報名和錄取資格的過程中,陸續發現有兩種弄虛作假的行為比較突出,一種是冒充少數民族考生進行報考,另外一種是區外藏族考生以區內藏族考生身份報考,享受西藏少數民族單獨劃定的分數線,這兩種行為嚴重影響了西藏藏族考生的合法權益。為了堅決遏制這種現象,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經研究決定,在今年的普通高招規定中,對少數民族考生的錄取分數線專門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對世居在藏的少數民族考生和區外進藏工作的藏族干部、職工子女實行單獨劃線”。除此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均執行漢族錄取分數線,加10分投檔。
25周歲以下往屆生報考須提供檔案和畢業證書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人說,今年,西藏對往屆生報考作出新規定。參加西藏高考的往屆生報考時,應按照《關于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的實施意見》執行。戶籍在藏的往屆生報名參加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按下列要求辦理:三年來,參加過西藏普通高考的考生,經各地市招生辦審核屬實的可以報考;年齡在25周歲以下的往屆生報名時,須提供高一至高三完整學籍檔案材料和高中畢業證書。
去年高考中嚴重舞弊者不得報考
記者在“下列人員不得報名”中看到,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新增了“上一年度在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情節嚴重者”。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人對此解釋說,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對那種在高考過程中“冒名頂替”、“利用現代高科技舞弊”等舞弊情節嚴重的考生,專門做出“不得報考”的決定,這加大了對高考舞弊的打擊和處理力度,也能從很大程度上遏制極少數考生的僥幸心理。該 負責人進一步指出,在《西藏自治區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第七款“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中還明確規定:對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考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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