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以下情況可享錄取優惠政策: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推薦:各地區2008年高考政策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受自治區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團員(僅以自治區團委核準的名單為準);
(2)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僅以自治區科協核準的名單為準);
(3)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僅以自治區科協、教育廳核準的名單為準);
(4)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僅以自治區科協核準的名單為準);
(5)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僅以自治區政府僑辦核準的名單為準);
(6)烈士子女(僅以自治區民政廳核準的名單為準);
(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審核的名單為準)。
3、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6名者 (僅以自治區體育局核準的名單為準),錄取時增加20分投檔。
4、凡參加漢語言統考并報漢語言招生計劃或民考漢招生計劃的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烏孜別克、塔塔爾、達斡爾、藏、俄羅斯11個民族的考生在錄取時分別按以下兩種情況予以照顧:父母雙方均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此外,農牧民家庭獨生子女考生等可獲加分或優先錄取等優惠政策。
來源:都市消費晨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