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記者從省招考辦獲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已順利結束,省招考辦已發出《公告》,將于近期陸續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各種遺留問題。
《公告》要求,已錄取的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憑《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須蓋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的條章)、《準考證》及《身份證》到縣(市、區)招生辦進行登記,提取考生檔案。已錄取但不就讀的考生,要到所屬縣(市、區)招辦登記,各縣(市、區)招辦要弄清原因,分類統計,逐級上報。
8月23日至8月25日為全省接待考生及家長來訪日。由各州、市招辦組織所轄各縣(市、區)招辦接待來訪考生、家長。屆時請考生、家長攜帶準考證、成績通知單到所在縣(市、區)招辦反映情況,有問題的認真填寫《考生來訪單》。8月27日,各州、市招辦匯總考生來訪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招考辦。
8月29日、30日,省招考辦集中處理本科層次遺留問題,9月11日至9月15日處理專科、中專層次遺留問題。已經錄取、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以及文科(425分)、理科(385分)、“三校生”各類別二專線以下的考生不予接待。“三校生”遺留問題匯總后由省招考辦統一處理。藝術、體育類必須文化和專業成績雙上線。我省大中專學校錄取遺留問題處理堅持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專業由院校安排。若個別院校生源過多,省招考辦將按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李沙青)
來源:《云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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