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tbody id="6tu77"></tbody>

        1.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ins id="6tu77"><u id="6tu77"></u></ins></samp>
        2. <progress id="6tu77"><bdo id="6tu77"></bdo></progress>
          <samp id="6tu77"><ins id="6tu77"><ruby id="6tu77"></ruby></ins></samp><tbody id="6tu77"></tbody>
          <samp id="6tu77"></samp>
        3.  
          貴州省教育廳出臺“控輟保學”三項制度 貴州省教育廳出臺“控輟保學”三項制度

          首頁 > 

          地方

           > 貴州

           > 貴州省教育廳出臺“控...

          貴州省教育廳出臺“控輟保學”三項制度 貴州省教育廳出臺“控輟保學”三項制度

          針對貴州省近年來輟學率大幅反彈的形勢,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制定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整班移交、排查報告和輟學生勸返復學等三項工作制度。因勸返不力,輟學率超過省頒布的控制范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控輟保學”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數據顯示,近3年全省各縣輟學率逐年升高,2012年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98%和5.09%,輟學率最高的縣甚至達到18.26%和26.35%。

          按此前公布的相關文件要求,貴州省在2015年以縣為單位,小學生輟學率要控制在1.8%以內,初中生輟學率控制在2.8%以內,9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85%以上。

          整班移交制度:

          學校小學畢業后整班升入初中

          按照要求,每年6月份以前,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縣域內小學六年級學生人數進行摸底統計,根據當地中小學校分布和辦學條件,以班級為單元劃定小學六年級學生就近升入的初中學校,制定整班移交方案,并與相關移交學校和接收學校簽訂工作責任書。

          整班移交工作每年7月進行,由鄉(鎮、辦事處)中心校組織。整班移交時,中心校要將轄區所有小學六年級學生的花名冊、紙質學籍檔案等相關資料,整體移交給接收的初中學校,并填寫交接表。

          秋季開學時,接收的初中學校要明確專人接受七年級學生報名注冊,并要對照交接表,逐個核對學生是否全部到校報到。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名注冊的學生,接收學校要于3天內向移交學校通報情況,摸清其去向。

          此外,每年秋季開學后15天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縣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整班移交情況進行專門檢查,重點檢查在整班移交工作中是否存在學生流失或輟學。

          如有學生流失或輟學,移交學校、接收學校要共同配合當地政府做好勸返復學工作。

          相關推薦:

          2012全國高校學科評估結果: 人文社科類工學 理學 農學 醫學 管理類 藝術類2013考研成績查詢 各院校成績公布時間匯總聚焦:2013考研復試 考后十大熱點關注預測2013考研復試分數線歷年分數線走勢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真題與答案解析】

          排查報告制度:

          兩次以上家訪仍未返校

          學校3天內上報

          除對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尚未到校報到注冊的學生,組織班主任、學科教師聯系村(居委會)干部進行家訪外,該項制度還要求經學校兩次以上家訪仍未到校注冊的學生,學校要在3天內將其基本情況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報告,鄉(鎮)政府(辦事處)組織勸返復學。

          學校也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學生進出學校登記制度。其中,寄宿生周一至周五,無正當理由不得離校。每個學期結束,學校要將學生進出學校登記資料存檔備查。

          鄉(鎮)政府(辦事處)要做好轄區學生的網格化管理,特別是寒、暑假和春節期間,要以自然村寨為單位,加強對學生的動態管理,發現學生外出打工,及時勸阻。

          輟學生勸返復學制度:

          輟學率超標將問責責任人

          該項制度對于輟學生進行了具體定義: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失學后經組織動員后仍不上學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學一個月以上的,認定為輟學生。

          縣級政府除負責統籌安排縣域內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生勸返復學外,還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的行為進行查處。

          此外,還需落實縣域內,未找到或未確定監護人的孤兒和流浪人員中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鄉(鎮)政府(辦事處)負責依法組織轄區內輟學生勸返復學。對經鄉(鎮)政府組織勸返兩次仍不復學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對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下達《敦返復學通知書》,依法敦促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送子女入學。

          制度中規定,因勸返工作不力,輟學率超過省頒布的控制范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控輟保學”責任追究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相關推薦:

          2012全國高校學科評估結果: 人文社科類工學 理學 農學 醫學 管理類 藝術類2013考研成績查詢 各院校成績公布時間匯總聚焦:2013考研復試 考后十大熱點關注預測2013考研復試分數線歷年分數線走勢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真題與答案解析】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