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在內地招高分考生的風險,穩定生源規模,多所香港大學2006年都采取了向被錄取考生收勸留位費”的做法,留位費大概在1.5萬港元。
香港大學中國事務部執行主任陳燕玲女士表示,該校在發放正式的錄取通知書之前,校方會要求學生進行書面確認是否愿意接受香港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如果簽字表示確認接受,就要同時支付1.5萬港元的“定金”,該筆資金第二年將被打入學生學費中,而且與學校發放的獎學金不發生沖突。陳女士說,香港多個高校都有類似的做法。
陳燕玲表示:“‘預留金’在國際上是非常普遍的,是一個正當的收費項目。學生同意接受學校的錄取通知書,他就相應占用了學校招生計劃中的一個名額。如果學生拿了通知書卻不到學校報到的話,無疑是浪費了學校的一個招生名額,也浪費了其他真正想到這個大學來深造的學生的一次機會。”
復旦大學校方認為,高招錄取工作中確實存在著學校和考生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現象,香港高校這項收費存在一定合理性。記者了解到,收到哈佛大學和意大利都靈理工大學全額獎學金通知的學生表示,沒聽說學校要收勸預留金”。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羅德宏 王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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